随着电动汽车运行里程的上升、动力锂电池充放电次数的新增,动力锂电池退役后何去何从成为了行业关心的内容。2018年二月下旬七部委联合公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法规形式规范了国内动力锂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
在前面的内容中我做过解读,这里我们再重温一下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模式。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是指从电动汽车上回收来的动力锂电池,不直接进入电池降解厂,而是对电池进行评估和数据分析,根据电池容量衰减的多少决定不同的二次用途,按照电池衰减后所剩容量的多少依次用于低速电动汽车或电动自行车、家庭储能等对电池能量要求密度较低的领域。在经过多梯次利用后,动力锂电池的最后一步才会走进降解厂。
其实除了我国,国外多国也已经把动力锂电池的回收利用引入了正轨,那么我们不妨看看美国、日本和德国这样的先行者都如处理的。
美国
美国政府对电动汽车采取两头抓的方式同时制约电动汽车制造者和消费者。在制造者方面,政府对生产公司收取部分回收费用,资金用于电池回收利用;同时要求电池回收公司和电池制造公司协议买卖电池原材料。
在消费者方面,政府会对购买电动汽车的车主收取一定的押金,督促车主在动力锂电池退役时上交电池。在两头抓的模式下配合美国国内建立的回收利用网络,使动力锂电池从生产者到消费者都处于可控状态,对环境起到了极大地积极用途。此外,美国政府还会针对电动汽车立法,从生产、收集、运输和使用等方面提出技术规范。
日本
日本属于能源进口国,对新能源的探索开始较早。早在上世纪90年代,日本公司就提出了电池生产销售回收再处理的思路,进入新世纪后,日本政府介入,规定电池生产公司对电池的回收利用负责,政府会给予生产公司部分补助。
相比于美国,日本国土面积小,当然更加重视环保,在推广电动汽车之前就已经在探索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本田和丰田作为专家级的车企,在日本国内积极性>责任的表现更是值得我们国内公司学习。
德国
德国政府在电池回收利用上规定生产者承担重要责任,通过公司政府备案、电动汽车经销商组织回收和倡导车主主动上交废旧电池的多环节并行线路,形成电池回收利用机制。在德国国内,明显的特点是政府严厉监管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再回到国内,我国政府根据国情制订了政策主导、公司先行的电池回收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响应积极、公司执行专业的特点,把长久以来莫衷一是的电池回收写进法规,帮助国内新能源产业更好更快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