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锂离子电池有什么要求?

2021-03-19      1164 次浏览

第60版锂离子电池空运规则更新如下:


1.对条款适用于电池驱动助行器的装载要求进行了简化和标准化,其要求特种运营者须负责确保助行器正确的做好固定和防护以防止助行器受到其他行李或货物的影响而导致损坏及出现危险;第59版DGR中适用锂离子电池驱动的助行器的术语collapsible"第60版内已删除。


2.条款其下新增(f)和(g)两个子条款,这两个子条款分别规定:新增新的类别准则,说明有关混合式锂离子电池含有锂金属和锂离子电芯的情况。自2020年一月1号开始,锂电芯或锂离子电池制造商及后续的分销商必须供应其测试概要说明。


3.第危险物品清单新增新的危险品条目,UN3536,安装在货物运输单元内的锂离子电池。


4.第危险物品清单列表,针对所有锂离子电池的条目下的第N栏的ERG编码,由原来的9FZ更改为12FZ。


5.第特殊条款(SP),修订A201以包括允许条款,该条款允许锂金属电池或锂离子电池其在有有获得特种运营者,目的国及区域下的洲的批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客机进行运输。


6.第特殊条款(SP),其下新增新的SP条目,分别是A213和A334,分别规定为:A213关于含有锂金属电芯和锂离子电芯的混合锂离子电池,其必须被分配到UN3090或UN3091,当其分配到SectionII时,会受到适当限制。A334如SPA213规定,需符合适用于该类锂离子电池的条件并在获得批准的条件下进行运输。


7.第7章标记和标签要求下,其(c),添加了针对新的第9类锂离子电池危险标签的阐释,要求该标签的下半部分除了体现危险类别号9之外,不可体现其他任何文字;同时由于原锂离子电池操作标签(Lithiumbatteryhandlinglabel)已被新的锂离子电池标签(LithiumBatteryMark)代替,并且2019新锂离子电池标签强制生效,故删除了旧的锂离子电池操作标签。


8.附录B内,新增两组新的货物IMP编码,针对UN3090,SectionIIofPI968EBM及UN3480,SectionIIofPI965E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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