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离子电池的特种运输安全,民航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先后下发《有关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离子电池安全特种运输的通知》,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离子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关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离子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特种运输技术细则》以下规定执行。
1、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大于100Wh但不超过160Wh电池或电池组,需填写《100Wh-160Wh锂离子电池申报和放行单》
2、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在100Wh以下电池或电池组,每名旅客可随身携带1块,备用电池不超过2块,不得托运。
3、充电宝应作为备用锂离子电池,严禁放入托运行李。关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旅客在飞行途中要确保其始终处于关闭状态,并不得在飞行途中使用。
4、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大于160Wh的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拒绝进入特种器。
5、关于无额定容量标识的锂离子电池,须由执飞特种公司出具同意运输书面证明后方可放行。
6、充电宝的计量标准等同锂离子电池,计算公式即:Wh(瓦特小时)=V(额定电压)×额定容量(Ah)
假如锂离子电池上只标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
锂离子电池携带注意事项
●请将锂离子电池放在设备中携带或托运那是最安全的地方。
●使用从正规渠道购买的锂离子电池。
●请将备用锂离子电池与金属制品隔开,如硬币、钥匙、首饰等。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
●谨防碾压、刺穿锂离子电池,或者对锂离子电池施加高强度压力。
●不要将损坏的锂离子电池、召回的锂离子电池或装有这类锂离子电池的设备带上飞机。
●防止掉落笔记本电脑或其他设备。
●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或备用锂离子电池的规格大于100Wh,但不超过160Wh,应向特种公司申报,在登机前获得特种公司批准。该规格的备用电池仅限携带两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