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退役动力锂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文件

2020-05-08      1654 次浏览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工信部公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通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规范条件》鼓励从事梯次利用的综合利用公司在基站备电、储能、充换电等领域应用,提高综合利用经济效益。


《规范条件》指出综合利用公司是指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业务的公司,该文件鼓励具备基础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及动力蓄电池生产公司参与新建综合利用项目,鼓励从事梯次利用的综合利用公司在基站备电、储能、充换电等领域应用,提高综合利用经济效益。


文件对梯次利用要求:


1.具备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废旧动力锂电池剩余容量、一致性、循环寿命等重要性能指标和安全性的检测技术及设备,以及明确的可梯次利用性判断方法,可对不同类型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或重组为梯次产品。


2.具备废旧动力蓄电池机械化或自动化拆分设备,以及无损化拆分工艺。具有梯次产品质量、安全等性能检验技术设备和工艺,具备梯次产品生产一致性、安全可靠性的保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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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解读退役动力锂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重点在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


详情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


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通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予以通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通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2016年第6号)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


附件2.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通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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