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V6S不会停产,电池方面,江淮已经转向新的供应商了。马原在电话那头谨慎的说。因为所搭载的三星电池没有进入动力电池推荐目录,上市刚两个多月的江淮电动SUViEV6S就传出将无法获得补贴,面临紧急停产的消息。马原是江淮汽车北京地区终端销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他的说法,早在上市前,得到消息的江淮就已经在为iEV6S做更换电池的准备了。
但就在几分钟后,这一结论就被另一家电池企业老总否定了。为什么要换?!隔着微信,也能感受到贾振言不解加不屑的口气。掌管一家动力电池企业的贾振业,对于动力电池目录也即白名单是否会与新能源补贴挂钩持保留态度。截至目前,对于这一结论的所有报道都基于尚未公开的《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在政策没有落地之前,这些都是捕风捉影。贾振言称,至少他接触的使用韩系电池的车企目前还没有决定更换电池。
可并不是所有人都跟贾振业一样淡定。我们在做紧急切换的准备,某主流车企新能源负责人表示。而记者获悉,包括贾振业笃定认为不会换电池的企业在内,多家车企正在因为所用电池未上目录而进入更换电池供应商的准备中。
但更多的人仍在疑惑中观望,如果意见稿中的一年的过渡期已经开始倒计时,那么在目前国产动力电池高端不足、低端过剩的条件下,缺乏足够开发验证时间的新鲜电池,如何安全完成这场紧急切换?
悄然竖起的动力电池门槛
对于怎么就到了全行业谈目录色变的地步,电动车专业人士秦立飞也说不清楚,细纠下来,政策风向的变化从未停止。
如果从新能源汽车准入政策的源头开始回溯,可以看到,2009年6月17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简称《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则》)正式发布,从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成为决定车企能够获得补贴的最重要依据。但在这份准入规则中,对新能源车型所使用的电池产品并未单独提出任何要求。
2015年3月26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简称《电池行业规范》),指出国家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对于该《规范条件》的约束作用,只在文件最后提到了一句列入公告的企业名单将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
从2015年10月开始,工信部开始对符合《电池行业规范》的动力电池企业及产品目录进行公示。由于是非强制认证,因此并未引起业界关注。但2016年初新能源骗补事件的爆发,加上随即而来的三元电池受限,直接将动力电池的监管推上了风口浪尖。
2016年4月6日,在第三批动力电池企业目录公布后,工信部于4月29日发布了关于符合《电池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核心内容是加强了对电池产品的检测要求。要求已列入公告的单体企业,应按照新公布的标准目录,对典型产品进行重新检测,逾期未提交的撤销公告资格。
这份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检验标准目录被称为动力电池新国标,在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信息。
虽然仍是自愿申请,但新国标的实施,以及电池企业的打回重审被认为是动力电池行业将设置准入机制的信号。
几乎同时,在4月22日的2016中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高峰论坛上,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家组组长孙逢春教授透露,工信部已经开始对实施了7年的《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则》进行修订,预计新的准入规则即将发布。
一个月后,一份据称是从内部渠道获得的《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披露。而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新增了对电池的限制,要求装用的动力蓄电池(包括超级电容器)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生产延伸要求》。该延伸要求的内容与《电池行业规范》完全一致。
这进一步佐证了业界的推测:今后新能源汽车所使用的电池必须进入《电池行业规范》目录,否则使用该电池的新能源车辆将无法进入推广目录,继而也无法获得补贴。
更引人注意的是意见稿实施的大限:对于已获得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的车型可继续使用原电池生产销售,在2017年7月1日之前满足动力电池准入标准即可,而2016年7月1日起新申报的车型,则必须采用获得准入的电池。也即,所用电池未进入目录的车企,将有一年的过渡期。
6月20日,备受关注的第四批动力电池企业目录公布,与前三期共25家相比,第四批大开闸门,共32家企业入选。因为电池上了目录就意味着得到了直通补贴的优先权,因此,动力电池白名单在一夜之间成为关注焦点。
但是包含57家企业的白名单中,没有一家日韩系电池在华企业,这意味着,使用了三星的江淮、广汽,使用SK电池的北汽,以及搭载LG电池的长城、华晨等车企都将受到影响。
在荆雷看来,这份征求意见稿还未挂网,更未落地,此时就宣扬换电池为时过早。但最早获悉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则修订版意见稿内容的业内人士岳锋认为,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结合此前各项政策变化传达出的清晰信号,双目录联动(动力电池目录和新能源汽车目录)的趋势是比较靠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