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旧电池回收的现状
国外在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方面起步较早。各国对不同的废旧电池采取了不同的处理办法,相关的法规主要涉及铅酸电池、镉镍电池和氧化汞电池等。
美国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较为完善,并有以火法冶金工艺为主的废旧电池处理厂。日本从1993年开始有规模地回收废旧电池,目前汽车用铅酸电池已全部回收,其他二次电池的回收率接近90%。德国从1998年10月开始规定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
欧盟已于2007年5月2日通过一项指令,要求从2008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从2009年开始,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要标明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25%的废旧电池必须回收,到2016年时为45%;另外,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将被禁止销售。
2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意义
废旧电池是可以再生利用的二次资源。
以占我国电池总量92.5%的锌锰电池为例,1号废旧锌锰电池的重量约70g左右,其中碳棒5.1g,锌皮7.0g,锰粉25g,铜帽0.5g,其它32g。其中的有用物质锌、放电二氧化锰、铁、铜、汞及石墨质量占电池总量的75%左右,仅锌、放电二氧化锰、铁质量就占了70%,可以作为资源化的主要对象。
根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提供的2000年我国电池生产的数据计算,仅生产锰锌电池每年就要消耗锌金属15万t,放电二氧化锰27万t,铜金属0.8万t,钢16万t,还有石墨的消耗。这些金属和非金属都取之于我国的矿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