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美国未能遵守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案件裁决,中国正寻求对美国实施价值2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70亿)的报复性制裁。
据路透社10月21日报道,该组织21日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WTO争端解决机构(DSB)将于10月28日处理这起可追溯到奥巴马时期的案件。
WTO文件截图
WTO上诉机构法官7月曾认定,美国没有完全遵守WTO对其向中国太阳能电池板、风力发电塔和钢瓶加征关税案件的裁决。同时,如果美国不取消相关关税,中国可实施报复性制裁。
华盛顿则对WTO裁决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并可能对24亿美元的报复性制裁提出异议,将此事提交仲裁。
而美国官员宣称中国在从WTO优惠待遇中受益的同时,向制成品提供补贴,并声称中国在世界市场上“倾销”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路透社认为,实际上,WTO争端解决机构已在8月中旬给北京寻求补偿性制裁开了“绿灯”。
2012年,中国就美国的“反补贴关税”向WTO提出申诉。在此之前,美国商务部在2007年至2012年期间,对中国出口美国的产品发起了17次反补贴调查,并加征了关税。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经过审理,2014年,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裁定美国违反世贸规则。2018年,WTO报告指出,美方仍未取消这些违反世贸规则的关税。
8月15日,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案(DS437)执行之诉的上诉机构报告。
高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文婕对此指出,WTO裁决可分为两大阶段,原审之诉和执行之诉。原审阶段的上诉机构报告发布之后,败诉方有时间和机会进行整改,以便履行WTO的判决。执行之诉是原告胜诉之后,针对被告不履行判决而再次启动的争端解决程序。执行之诉阶段上诉机构如果再次裁定被告方败诉,那么败诉方将不再有整改的机会,胜诉方可以申请报复。
“上诉机构报告相当于国内的二审。此次执行之诉美方败诉,意味着中国可以向WTO申请授权,对美国进行报复,而WTO的授权程序很容易通过。”
路透社则评论称,此案突显了白宫对这一全球贸易机构的不满。美国当时声称,不认为WTO裁决是有效的,法官们“在这场争端中使用了错误的法律解释”。
周一,华盛顿和日内瓦的美国官员未对此案进一步置评。
作为目前WTO中级别最高的美国人,该组织副总干事艾伦·沃尔夫(AlanWolff)在参加一家华盛顿智库举办的活动时,也拒绝就具体案件置评。
但沃尔夫表示,他仍然确信WTO很重要;成员国还继续向WTO提出申诉,这表明他们相信该机构争端解决程序的僵局最终会得到解决。
“WTO……不能阻止贸易摩擦,但它可以成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未来可能会有困难时期,但最终贸易体系将得以存续和完善。”
与此同时,特朗普政府正施压WTO修改允许中国称自己为“发展中国家”的规则。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特朗普7月27日突然发表备忘录,指示其高级贸易代表使用“一切可能手段”向WTO施压,意图剥夺不受美国认可经济体的“发展中国家”地位。
特朗普在备忘录中直接“点名”中国,甚至发出90天“最后通牒”,威胁称届时若没有“实质进展”,美国将单方面采取行动。
对此,有专家分析指出,WTO改变规则是“出了名的困难”,要求所有164个成员达成一致,特朗普此举“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当时还在接受采访时强调,WTO马上放假一个月,90天内实现让特朗普“满意”的变化是“不可能”的事。而美国此前也一直在采取单方面行动,好像也没什么新招,对中国来说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