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向国鸿氢能增资1.8亿元 完善氢能全产业链布局

2019-10-17      822 次浏览

7月16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锦能源”)发布公告称,决定以自有资金向广东国鸿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鸿氢能”)增资1.8亿元。增资完成后,美锦能源持有国鸿氢能9.09%的股权。


根据本次交易对价,国鸿氢能投资前估值为18亿元,相较于净资产增值649.78%。


美锦能源称,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氢能全产业链的布局,且有助于与公司已涉及氢能源产业链中,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飞驰汽车和燃料电池上游膜电极MEA生产企业——鸿基创能构成协同效应,降低生产成本,更好地服务并支持公司氢能源产业的发展。


美锦能源成立于1992年,前身为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官网资料显示,美锦能源主要从事煤炭、焦化生产和销售,拥有储量丰富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具备“煤-焦-气-化”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是全国最大的独立商品焦生产基地之一。美锦能源与母公司美锦集团共储备优质煤炭资源35亿吨,涵盖了炼焦所需的全部煤种,发改委核准产能3080万吨/年。


不过,这家煤炭上市公司早在本月初就被深交所高度关注。


7月1日,深交所向美锦能源发关注函,要求后者核实并说明8项情况,涉及投资计划、资金来源、项目进展、土地审批程序、信息披露、股东减持、股票情况等。关注函特别提到,最近6个月内,美锦能源披露涉及氢能业务的框架性协议金额超过200亿元,要求说明是否具备相应投资资金支付能力;频繁进行氢能小镇或汽车产业园投资的原因,是否存在蹭热点或概念炒作情形等。


深交所关注:超200亿元的氢能业务框架性协议,是否具备支付能力?


美锦能源近几个月在氢能领域的频频出手,使之成为氢能概念明星股。但深交所认为,面对200亿元的氢能项目投资,美锦能源自身的支付能力存疑。


今年6月28日,美锦能源披露《青岛美锦氢能小镇合作框架协议》,美锦能源等资本拟成立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联盟,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青岛美锦氢能小镇。氢能小镇总产业用地规模约2000亩,总投资100亿元。


除上述氢能项目投资外,4月28日,美锦能源披露《关于公司与国鸿氢能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称,美锦能源与国鸿氢能共同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在国鸿氢能投前估值不超过20亿元情况下,向国鸿氢能增资持有其不超过10%的股东权益。


更早之前的3月26日,美锦能源还披露了《关于与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称,美锦能源拟成立氢能产业联盟,在浙江嘉兴市秀洲区投资建设美锦氢能汽车产业园。产业园总体规划用地2000亩,预计总投资100亿元。


最近6个月内,美锦能源披露涉及氢能业务的框架性协议金额超过200亿元,但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美锦能源净利润为20.69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美锦能源货币资金为12.32亿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美锦能源结合公司目前可动用的货币资金、未来一年的投资运营需求、最近几次投资的预计金额及投资方式,说明是否具备相应投资资金支付能力。


与此同时,深交所还要求说明美锦氢能汽车产业园相关投资计划、具体时间表及后续进展。如未有任何进展,深交所要求结合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产业经验、资金实力、经营战略等,充分说明美锦能源跨主业开展本次合作业务的主要考虑与必要性,是否与现有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具备开展上述业务所需的技术与人才储备,频繁进行氢能小镇或汽车产业园投资的原因,是否存在蹭热点或概念炒作情形,同时分析开展该业务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并对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充分风险提示,是否不存在概念炒作等情形。


美锦能源回应:具备投资资金筹集和支付能力,不存在蹭热点、炒概念


针对总计超过200亿元的3项氢能投资,7月9日,美锦能源发布公告称,其具备相应投资资金的筹集和支付能力,并表示氢能小镇或汽车产业园的投资并非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不存在蹭热点或炒概念。


美锦能源在其公告中回复,对于4月28日与国鸿氢能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一事,美锦能源拟在国鸿氢能投前估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向国鸿氢能以现金方式增资持有其不超过10%的股东权益,预计未来一年内投入不超过2亿元。


针对在嘉兴市秀洲区投资建设美锦氢能汽车产业园一事,美锦能源称,预计美锦氢能汽车产业园的建设周期为8-10年,协议中约定的100亿元投资规模并非短期内投入,公司将根据建设计划和实施进度分年度进行投资。


美锦能源还表示,其拟与嘉兴市地方国企共同筹建产业园项目,资金方面可以利用当地三级政府成立的氢能专项基金。同时,美锦能源将作为主导,利用当地金融产业优势,联合其他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参与氢能专项基金,以保证项目正常运作。


在青岛成立青岛美锦氢能小镇,《框架协议》约定的100亿元投资规模并非短期内投入,而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美锦能源将采取多种筹资手段,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利润、公司发行股份或债券所获得的融资、公司或项目公司获得的银行项目贷款、产业基金投资、公司现在或未来的合作方的投资等。


美锦能源称,其签署的嘉兴美锦汽车工业园、青岛美锦氢能小镇等相关框架协议,将有利于美锦能源、青岛市、嘉兴市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持续提升公司在氢能领域的资源及区域协同优势,并表示此类协议的签署并非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不存在蹭热点或概念炒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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