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拟强制检验3C电子产品中的二次锂电池

2020-01-02      0 次浏览

作者:陈挺


据《中国国门时报》消息,我国台湾地区初步拟定将计算机、通讯和消费电子三类产品(简称3C电子产品)中的二次锂电池(组)、锂电池移动电源及电池充电器纳入其检验项目。


列出的商品拟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进口及台湾地区市场商品检验。自正式公告之日起,台湾标准检验局(BSMI)可受理产品的验证注册申请。经BSMI审查符合者将颁发商品验证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期为注册之日起3年,若发证日期在2014年5月1日前,则从2014年5月1日起计。受检验产品的责任方只有在进入台湾市场前完成BSMI的检验程序,并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后,才可在台湾市场陈列销售。原含有移动电源的电源供应器,自2014年5月1日起,该移动电源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检验标准要求,并办理换证手续。未办理换证者,原电源供应器证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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