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福斯特储能系统交易细节公布

2019-08-13      970 次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12月10日,远东智慧能源公告回复了上交所关于远东福斯特中标储能系统相关事项,公告内容显示此次交易标的为1.5MWh或1MWh储能电池组系统,类似融资租赁模式,按10年分期收取货款,全部货款付清后,每1.5MWh储能系统浙江储能再向远东福斯特支付15万元人民币,每1MWh储能系统浙江储能再向远东福斯特支付10万元人民币。


交易标的为1.5MWh或1MWh储能电池组系统,总金额为35,904万元,自2018年至2021年分批次发货,公司将分批次确认收入并按10年分期收取货款,类似融资租赁模式,非一次性确认收入和收取货款,以10年为期限分期付款,一年12期,共计120期,每期付款金额为产品价格的一百二十分之一;首期货款在货物通过浙江储能最终验收后的当月底前浙江储能向远东福斯特支付;10年全部货款付清后,每1.5MWh储能系统浙江储能再向远东福斯特支付15万元人民币,每1MWh储能系统浙江储能再向远东福斯特支付10万元人民币,远东福斯特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将该储能系统产权全部移交给浙江储能。本次交易的性质属于融资租赁,10年内各期货款将折现至交易日计算产品出售价格。约定货款支付的10年内,产品的产权仍归远东福斯特。


此外公告还表示江苏福斯特目前正处于产能建设阶段,因此总资产和负债逐步增加,净资产和利润减少,但根据行业前景和智慧能源产业园的建设进度,未来业绩和利润将大概率获得提升,将可通过创造经营性现金流偿还借贷、推动企业发展,从而避免债务无法兑付导致的上市公司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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