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2018-05-26      1055 次浏览

  5月22日上午,工信部网站发布文件称,撤销1882款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的产量或进口量进行了核查,对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予以撤销。


  记者查看“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发现,几乎目前市面上所有品牌的部分车型均在列。比如江淮iEV5,北汽绅宝EV、E150EV、EV260、EU300、绅宝EV,北汽新能源EV200,比亚迪K9、K6、比亚迪秦、比亚迪宋,华晨中华H230EV等车型的部分批次。


  记者了解到,2017年年底,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此前,我国已于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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