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业务巨亏 杉杉股份收上交所问询函

2019-07-11      945 次浏览

(记者 陈一良)6月2日晚间,杉杉股份(600884)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问询函围绕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下滑31.30%、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达72.83%、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降79.20%且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71亿元等问题对公司展开问询。


问询函表示,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53亿元,同比增长7.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3亿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归母净利润的增速放缓,扣非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31.30%。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产品应用范围、核心竞争力、技术水平、销售及采购方式等,分版块说明公司经营业绩呈现上述趋势的原因。


问询函指出,公司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合计达8.12亿元,占净利润比重为72.83%,2017年金额为4.55亿元,2016年为7372.27万元。其中,2018年非经常性损益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为9590.17万元,政府补助为1.92亿元,投资收益为8.17亿元。问询函据此要求公司结合近五年主营业务发展、毛利率水平等情况,分析资产处置收益、政府补助、投资收益等非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合理性。问询函同时要求公司分析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是否可持续,并予以风险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年报披露“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进一步提升。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7万辆和125.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9.9%和61.7%”。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是,公司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业务实现收入1.13亿元,同比大幅下降79.20%,且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71亿元,公司主动暂停了新能源客车和物流车的生产和销售。


针对这一情况,问询函要求公司结合新能源汽车业务各项细分产品的单价、销量、订单量,对应子公司客户、供应商及收入、成本等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化情况,说明公司新能源业务亏损、相关产品暂停销售的原因,以及与行业发展出现差异的合理性。问询函还进一步要求公司说明,针对新能源汽车业务亏损情况的应对措施和后续经营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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