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新政后光伏产业路向何方?

2019-07-08      1079 次浏览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及国家能源局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提到,2018年度光伏标杆上网电价(FIT)将调降,其中地面电站与分布式光伏均下调RMB0.05/kWh,仅村级/户用光伏扶贫电站仍维持RMB 0.42/kWh的FIT补贴。


光伏发电“新政”将对光伏发电企业产生哪些影响?记者日前走访了浙江、四川、内蒙古地区的光伏发电企业。


光伏产业面临“断奶”?


《通知》的出台,将给光伏产业的发展带来一定冲击。随着政府补贴的调低,未来光伏发电企业将不得不面临 “断奶”,依靠自身力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


在2011年到2013年,光伏产业曾经历断崖式下跌,补贴下滑,西北大面积弃光现象层出不穷。等到了2014年,随着分布式发电的崛起,“光伏扶贫”等项目的开展,光伏产业也渐渐复苏。到2017年,中国光伏发电量增长了57.1%,成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国,但来自光伏行业的总发电量仍只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7%。


与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相适应的是政府财政补贴力度的加大。目前,全国存量电站并网规模约150GW,按全年满发1100小时算,年实际发电量约1650亿度。国补比例按电价6成算,补贴金额达1000亿元。巨额补贴也让政府财政感到压力。


《通知》中还提到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及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条件实施、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531新政”出台的初衷应该在于调整因光伏产业发展过快而带来的负面问题,是为了促进光伏产业由快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531新政”鼓励光伏企业积极寻求突破路径,通过创新增效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更好地顺应政策和市场要求,实现优胜劣汰,通过光伏企业自身的强大带动贫困地区的致富之路,实现光伏企业扶贫、减少依赖补贴的较好局面。


尽管国家仍然鼓励企业发展光伏等新能源,但是已经开始逐渐放手。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对不同的光伏企业来说,“531新政”也带来了不同影响。


科技创新:企业实现转型升级,谋求创新独立发展


在浙江省,光伏产业是其加速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的重要领域。目前,浙江省大力发展发展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已建成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支持企业以屋顶租赁、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家庭屋顶光伏。


国家电投浙江公司瞄准“短平快”的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积极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BIPV),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快速盈利。浙江省湖州市安吉长虹制链有限公司在7栋厂房屋顶上进行了共计7MW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


“项目自去年4月投产以来年均发电量662.21万千瓦时,其中自发自用比例达到76%。”国家电投集团杭州桑尼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安全总监王文清告诉记者,“BIPV技术被誉为光伏与建筑学的完美结合,浙江经济基础好、工业厂房多,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超过50%采用了BIPV技术,眼下正在着手推进光伏板智能清洁系统的开发工作。”


在江苏省建湖县建阳镇荡中村的芦苇荡滩上放眼望去,鱼塘水质清澈,一片美丽景象。这里是全国第一座“渔光互补”项目——江苏省建湖光伏电站所在地。国家电投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毛希玮告诉记者,正是当地土地稀缺、湖网密布的地理特点,倒逼出“鱼塘+光伏”的发展思路。在大片的鱼塘水面上方安装太阳能板,形成了“水上发电、水下养殖”资源综合利用模式。大面积的太阳能光伏电板遮挡住光线,满足了沙塘鳢、螃蟹等“躲太阳”的生活习性。目前,鱼塘还将养殖种类扩展到草青、鳜鱼、小龙虾等多品种水生物。有了“渔光互补”,过去只是养鱼的地方,如今既可以发电,也可以养鱼,还可以作为旅游景观以供休闲观光,可谓一举三得。


安徽淮南潘阳漂浮式光伏项目是国家电投目前最大的水面漂浮式光伏电站项目,也是目前全国乃至全世界建成投产的最大漂浮式光伏电站。与传统光伏电站相比,漂浮式光伏电站将光伏发电组件安装在水面漂浮体上,具有不占用土地资源、减少水量蒸发、抑制藻类生长的作用,同时水体对光伏组件及电缆的冷却也可有效提高发电效率。


河北的阳城子风光电站是国家电投集团河北公司首个风光互补项目,充分利用张家口地区风力资源好和光照充足的优势,以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在发电时段上相互补充,形成了具有较高发电效率的新能源发电系统。电站自2014年12月底投产以来,贡献清洁电能6.96亿度,相当于节约标煤21.5万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56.5万吨。


与位于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企业不同,国家电投集团黄河公司在青海利用科技创新走出了另外一条发展路径。青海充足的阳光,广袤的大地,为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空间。国家电投集团黄河公司与相关科研院所,共同研发了水光互补协调运行控制系统,将不稳定的光伏发电,转换为安全、稳定的优质电源,提高了光伏发电电能质量,较好地实现了水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快速补偿的功能。


通过水光互补,青海省龙羊峡水电站送出线路年利用小时可由原来运行的4621小时提高到5019小时,大幅提高了水电站的经济效益,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850兆瓦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一年可发电14.94亿千瓦时,对应到火力发电相当于一年节约标准煤18.35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8.09万吨,二氧化硫1560.56吨,氮氧化合物排放1358.34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效益。


这些提早掌握新技术、探索新模式的光伏企业,走在了中国光伏产业发展前列,实现了光伏产业转型升级,因此,对政府补贴的依赖程度很低。走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些前沿企业对“531新政”有一定的应对措施,新政对其影响较小。


光伏扶贫:缺少补贴扶持,企业步履维艰


但“531新政”对于西部地区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的影响却更大一些。而对这些地区的光伏扶贫企业来说,“531新政”的出台无疑给其未来发展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四川省甘孜藏区乡城县正斗乡正斗坝子上,建有国家电投投资运营的“新那伽光伏扶贫电站”——这是国家电投四川公司新龙、色达、石渠异地光伏扶贫的项目。据国家电投四川公司甘孜分公司总经理王付文介绍,这里是国家电投迄今为止海拔最高的山地光伏电站,也是目前四川藏区规模最大、帮扶贫困人口最多的光伏扶贫电站。


但是,“531新政”的出台后,四川省暂停了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的审批及建设业务,这无疑给四川藏区的光伏扶贫事业当头一棒。


王付文表示,甘孜地区不适合发展分布式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分散及规模小等特点使得电站日常运维成本较高。相比之下,集中式光伏开发建设能够统一管理,发挥规模效益,达到一定收益,当地老百姓能够定期拿到红利及劳务所得,如此更能满足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所需。


据当地居民介绍,建设光伏扶贫项目之前,藏区收入主要靠养牛羊、种土豆等劳作方式,收入微薄,人均年收入仅有1000~2000元,好的时候也仅有3000元左右,生活条件艰苦。项目建成后,当地成立了劳务服务公司,村民和劳务服务公司签劳动合同,被统一安排到光伏电站打工,赚取额外劳务费。光伏电站建设需要占用土地,除了劳务收入,当地村民还可以通过土地租赁获得一部分土地补助。据王付文介绍,“新那伽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每年能够提取扶贫资金921.2万元,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持续20年内共计提供扶贫资金18424万元,将解决新龙、色达、石渠三个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3539户、9213人的精准扶贫问题,使藏区群众共同分享到光伏发电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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