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崛起,我国动力蓄电池产销量逐年攀升,预计2018-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蓄电池将达12至20万吨。动力蓄电池“报废潮”来势汹汹,然而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晓红建议,“分层次、系统化、有目标”地推进完善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动力蓄电池回收涉及多个环节、多个主体,需要多方发力。陈晓红提出,建立动力蓄电池强制回收利用制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能力自建回收利用系统,或通过成立生产者责任组织的方式建立回收系统;经销商有义务将废旧电池回收并运送至指定处理地点或生产厂家;通过押金-退款、积分兑换等制度激励消费者主动交还废旧电池;政府出台资金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同时完善监督执法机制,严查严惩不法商贩。
“鉴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存在漏液等安全隐患,政府各部门应针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运输、储存、处理等制定并完善相应的行业标准。”陈晓红进一步提出,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标准。将动力蓄电池的化学特性、再生利用方式等因素纳入回收利用指标考量范畴,并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和技术水平及时进行调整;最后,由政府部门根据回收指标评估企业回收利用效果,并及时向第三方信用评价平台公布评估结果和对各方补助标准。
陈晓红还建议,探索“互联网+”模式,结合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构建规模化、智能化、可追溯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网络平台,保障用户信息安全;设置二维码记录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通过溯源来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形成智能管理闭环;同时引入区块链技术进行电池溯源,给产品数字身份流向关键点记录不可篡改的溯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