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企被要求对新能源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019-06-26      571 次浏览

日前,国家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出《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这对于广大新能源车主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通知》要求各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重点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前期已进行过检查的车辆,可不再重复检查。

特别是对于私家车来说,《通知》要求生产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车辆触发何种条件时应回店检修。触发条件应包括:车辆正常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间隔,车辆发生碰撞、泡水等意外情况,车辆仪表出现严重故障报警信号(如电池、过压、过温、绝缘过低,充电插座过温等)等。

因此,广大新能源车主如果遇到上述情况,也应该及时向厂商进行及时反映,尽早排除安全隐患。

对于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公交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类车辆,则要求按照行驶里程和监控平台数据分析结果设定排查比例。企业应对各地区售后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消防器材配置和应用能力、防雨防雷防水条件、专用维修设备工具配备及绝缘防护、技术人员维修及防护能力等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应积极整改。

而对于新能源汽车起火燃烧事故的调查,《通知》要求企业应当承担新能源汽车安全第一责任,对发生起火燃烧事故的,企业应及时开展事故调查,生产企业应在12小时内(如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6小时内)将事故的基本信息,48小时以内将事故详细信息,主动上报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和装备中心。

装备中心将联合有关单位持续关注新能源汽车起火、燃烧等安全事故,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联合相关单位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将事故调查结果上报工信部进行处理。对存在隐瞒不报,不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等行为的,装备中心将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确实存在产品缺陷的,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向主管部门备案召回。

《辣椒汽车》注意到,2018年新能源汽车召回数量已超过13万辆,占据总销量比例高达13.5%。特别是今年四月以来,又发生了特斯拉、蔚来、比亚迪等多个品牌电动车起火燃烧事故,其中特斯拉和蔚来在静止停放状态下突然爆发燃烧事故的现场视频被传到网上之后,激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有业内人士指出,新能源汽车故障主要包括三个原因:一是电池过热导致自燃;二是,变速器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制动助力真空泵故障。其中,因电池过热导致车辆自燃是其最主要的原因。

而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则对汽车厂商提出了更加细致的要求。这对于防患于未然,对于保护广大车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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