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生物燃料作为可再生能源为南非经济带来了许多环境,能源安全和效率效益的潜力。生物燃料产业也有潜力成为就业的主要来源。鉴于这种潜力,政府在过去几年中一直寻求建立有利于发展强大的国家生物燃料产业的政策环境。这些尝试只取得了部分成功。然而,最近发布的“南非生物燃料监管框架立场文件草案”(“立场文件”)重新点燃了生物燃料政策辩论。
与生物燃料有关的首批政策干预措施之一是2003年11月的可再生能源白皮书(可再生能源白皮书),其目标是到2013年将可再生能源产生的最终能源产量达到10,000吉瓦时。这一目标推动了政府尽管可再生能源白皮书从未通过白皮书成为法案所要求的程序,但在2003年至2013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可再生能源政策仍然存在。虽然可再生能源白皮书表明生物质生物燃料是正在考虑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但为了提高工业可行性,很明显生物燃料政策需要在比可再生能源白的情况更深层次的发展中得到发展。纸。特别是,
2005年12月,以前由内阁领导的矿产和能源部通过跨部门生物燃料工作组(BTT)领导和协调南非生物燃料产业战略(生物燃料战略)的发展。BTT随后根据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制定了生物燃料战略草案,该研究于2006年12月获得内阁批准。生物燃料战略草案在可再生能源目标与生物燃料之间建立了非常深思熟虑的联系,因为它提出高达75%可以通过将生物燃料吸收到经济中来实现目标。生物燃料战略草案经过公众咨询,之后修订了生物燃料战略,并于2007年12月再次获得内阁批准。随着时间的推移,
最终生物燃料战略规定,国家液体燃料供应中生物燃料的渗透水平为2%(或4亿升/年)-从生物燃料战略草案中提出的4.5%混合目标下调。出于粮食安全和环境问题的既定目的,“最终生物燃料战略”提出了以下南非生物燃料生产作物:
?甘蔗和甜菜,以生产生物乙醇;和
?用于生产生物柴油的向日葵,油菜和大豆。
尽管最终生物燃料战略提供了动力,私营部门也投入了巨大的能源和投资,但南非生物燃料行业仍处于初期阶段-可能是由于原油价格相对较低而持续存在生物燃料项目缺乏吸引力的观点。。然而,随着2015年10月1日关于引入强制性生物燃料与石油混合的截止日期,能源部长已被提示根据2008年第34号国家能源法案公布立场文件。立场文件发表于2014年1月15日公众意见征询,截至2014年2月10日,政府收到提交的截止日期,
实施最终生物燃料战略的工具包括1997年“石油产品法”(强制性混合法规)和“石油产品制造许可证条例”颁布的“生物燃料与汽油和柴油的强制混合法规”。1997年第120号产品法(制造许可证条例)。如上所述,强制性混合法规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并要求所有许可的石油制造商仅从许可的生物燃料制造商处购买生物燃料,只要该量可以与石油制造商的石油混合,最低浓度为5%每体积体积(v/v)生物柴油与柴油混合,以及2%v/v和10%v/v生物乙醇与汽油混合。
根据立场文件,将通过一项专门用于补贴生物燃料制造商的燃料税来实现为生物燃料制造商建立财政支持计划的监管框架。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的20年内,目前建议征收每升4.5美分至每升5.6美分的税,以便为生物燃料制造商提供15%的固定投资回报。
只有根据“制造许可证条例”获得许可的生物燃料制造商才有资格获得征税提供的财务支持。未经许可的生物燃料制造商不仅无法获得财政支持,而且将违反1997年“石油产品法”120,该法禁止在没有制造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石油产品。为了获得许可,潜在的石油制造商必须向副总干事提供真实和正确的信息:碳氢化合物和能源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