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箱成摆设

2019-06-27      1791 次浏览

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问题一直是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攻克这一难题的办法之一就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对于节省资源、减少污染和保护环境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为此,相关部门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设置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箱,以推动垃圾分类的实施。一般而言,可回收垃圾指的是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而不可回收垃圾则包括废电池、废灯管以及过期药品等在内的有毒垃圾、易腐垃圾以及其他垃圾。那么,对于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民众了解吗?

这是今年四月初记者抓拍到的画面,一位市民随手将垃圾袋扔进了标记着“可回收”字样的垃圾箱中。记者打开这个垃圾袋,看到里面装着纸盒、塑料袋等可回收垃圾以及餐厨垃圾、过期药品等不可回收垃圾。再看看这个“不可回收”垃圾箱里面的情况,混杂了不少废纸、塑料瓶等可回收垃圾。

虽然现在大部分分类垃圾箱的设置还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但可喜的是,已经有一些市民和环卫部门自觉参与了垃圾分类工作。比如,市恒洁环卫绿化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整个立山地区垃圾的清扫与运输。早在几年前,他们就在辖区内推行了垃圾分类。

数据表明,我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200吨至1500吨,如此多的垃圾,仅靠少数市民和恒洁公司以及废品回收人员对垃圾进行分类是远远不够的。羊耳峪垃圾场是我市垃圾填埋场,每天,全市的垃圾会被送到这里,然后填埋。在即将被填埋的垃圾中,塑料袋、废纸、旧电池以及餐厨垃圾等随处可见,而这其中无法被分类出来的有机物、重金属、塑料及病原性微生物,将会连同其他垃圾一同埋入地下。业内人士指出,造成目前我市垃圾分类此种状况的原因有三,一是民众对垃圾分类认识不足、意识不强;二是我市现有垃圾分类的政策、法规尚不健全;三是我市尚未全面形成垃圾回收处理的产业链条。值得高兴的是,在昨天召开的全市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议上,公布了《鞍山市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今后,我市将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宗旨,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运行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标准化要求、智能化监管、社会化运行机制,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创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诚然,真正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仅仅依靠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工作是不够的,这项工作需要全市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让“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垃圾箱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烈士山小学举办垃圾分类活动

为了让孩子们从小养成垃圾分类意识。连日来,烈士山小学依托“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队课活动,引导全校师生争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和良好环境的保护者。

教室里,老师和家长带着孩子们拿着垃圾袋,认真、仔细地为垃圾进行分类,学生们按照老师的要求把分好的垃圾投放到相应的纸盒箱中,通过这样的学习,同学们切身的了解了垃圾分类的方法和重要意义。

烈士山小学一年四班班主任郭月

通过本次活动让我们班的孩子们在家长朋友们的带领下走出校园,做“烈小环保小达人”用实际行动对校园周边的垃圾进行捡拾与分类。让环保意识在孩子们心中扎根。

为引导学生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老师们还耐心地为学生们普及垃圾分类的常识,讲解垃圾处理系统的原理,让学生们加深印象,可以应用到日常生活当中。

据了解,近一个月时间,烈士山小学以班级为单位,每天组织十几个学生走出校门捡拾垃圾,让学生们懂得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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