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行业竞争持续升级行业洗牌加速

2019-06-09      895 次浏览

2018年7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逐步开始取消。现如今,新能源车核心部件动力电池外资来华门槛,也将被扫除。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牵头开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修订工作,并在合并两个目录基础上形成了新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


与2017年修订版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在动力电池领域的笔墨和条款大幅增加,不仅首次鼓励外商在华投资氢燃料电池的生产、存储及液化,还明确鼓励外商在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其相关的投资,涉及的条款也从2017年修订版的8项增加至2019年征求意见稿的13项。


而在三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又对《外商投资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投票表决。草案如果正式生效,意味着实施多年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将不再适用,新的《外商投资法》将成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统一适用的法律。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主任委员李飞表示,草案的修订是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这也意味着,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基本上已经实现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外商投资的准入程序,与内资基本上已没有太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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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外商投资政策保护期结束


2月1日,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通过梳理不难发现,相比2017年修订版涉及新能源车产业链的条款明显增多,包括燃料电池、正负极材料、BMS系统、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等。其中尤其重要的是,新的目录还放开了对动力电池项目投资的限制。


因为在2017年修订版第236条中提到,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包括动力镍氢电池、锌镍蓄电池、锌银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等,但特别强调“新能源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除外”。而在新版与之对应的第262条中,增加了钠盐电池,且删除了“新能源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除外”。


而这也意味着,政策对于外资在华投资动力电池项目的限制正式放开,鼓励更多、更加优质的电池项目落户中国。而对国内的动力电池企业来说,也意味着动力电池政策保护期的正式结束,接下来将面临着国外动力电池巨头的正面竞争,这对于部分体格较弱的动力电池企业来说,显然不是什么好消息。


“此前,国内动力电池产业起步较晚,与国外大企之间的差距太大,政府才制定出相关的保护政策,给了大家几年的保护期来完成过渡。随着国内动力电池产业日渐成熟,如今放开是大势所趋。可预见的是,此时放开将对国内中小型动力电池产业带来较大冲击,新的行业洗牌在所难免。”业内人士分析。


如果单纯从体量来看,国内动力电池出货量占据着全球半壁江山。有数据显示,去年国内动力电池出货量为65GWh,同比增长46%,继续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然而与传统燃油车的发展轨迹类似,中国作为动力电池产销大国,但却不能算是动力电池强国,这首先就体现在制造和管理方面。


“现在全球的动力电池之争是中日韩之争。中日韩之间的差距不在研发上,我们的化学体系甚至使用的材料都是相同的,但制造出来的电池合格率和一致性相差很大,其原因在于我们制造能力和管理水平,与松下、三星SDI、LG相比,中国企业还存在明显差距。”业内人士方建华曾这样表示。


而制造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低下,也造成国内电池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低下。瑞银分析师曾对特斯拉/松下、LG化学、三星SDI以及宁德时代4家主流动力电池企业的锂离子电池进行拆解分析,特斯拉超级工厂生产的松下电池成本是0.11美元/Wh,而宁德时代电池成本约0.15美元/Wh,差距非常明显。


材料路线方面,目前国外已经普遍使用镍钴铝(NCA)材料,国内主流的电池企业还停留在镍钴锰(NCM)材料523、622、811等产品型号。在性能上更加有优势,在价格上也更加的低廉。而在补贴政策完全退坡,外资全面入华之后,本土企业和外资的较量也将逐渐展开,且短期内本土企业可能会处于下风。


鼓励外商投资进入动力电池行业竞争持续升级


镍钴铝(NCA)18650电池


综合上述情况可知,国内动力电池行业虽然体量庞大、产业链配套完善,但核心竞争力不强却是不争的事实。本次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放开新能源车能量型动力电池投资项目的限制,亦表明政府意欲引入搅动池水的“鲶鱼”,以加快国内动力电池领域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除了放开对动力电池投资的限制,还加入了燃料电池、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热管理系统、冷却系统等内容,甚至还加入了钠盐电池。相对于锂离子电池和铅蓄电池,钠盐电池具有成本低、安全可靠、循环寿命长、环保等优势,首批钠盐电池有望近期在超威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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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持续升级行业洗牌加速


乐观者认为,不管是《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又或者是新的《外商投资法》,都旨在将外商在华投资政策趋于透明化、法制化,争取更多外资进入中国。同时通过竞争效应、示范效应、合作效应等多种途径,对动力电池市场开拓、产业结构升级、核心技术升级等方面产生正面推动。


因此,两项政策的出现是推进中国制度开放的关键举措,会对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法律保障,体现了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决心,也从某种程度上稳定了世界各国投资者的信心。在动力电池领域形成“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对国内企业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带来重大的机遇。


悲观者认为,中国动力电池市场不够大,新能源车完全实现商业化运营为时尚早,市场体量增长有限。而且当前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开始“断崖式”下降,对动力电池行业的价格也造成了直接的影响,电池企业的利润被严重压缩。如果此时放开投资限制,将会对国内动力电池行业形成巨大的冲击。


鼓励外商投资进入动力电池行业竞争持续升级


三星SDI天津工厂转向动力电池


只不过,这种担忧显得有些多余。早在征求意见稿出现之前,国外电池大佬就已经瞄准国内新能源车领域的后补贴市场,进行了大手笔的投资。这其中就包括松下、LG化学、三星SDI、SKI等。这其中尤以三星SDI和LG化学下手“最重”,自去年7月至今两家公司累计投资总额已超过400亿元。


去年7月,LG化学开始在南京市江宁滨江开发区投资建设电池工厂,总投资约合137亿元人民币,规划产能32Gwh;今年1月初,LG化学计划在2020年前再投资约72亿元人民币在南京再建一家动力电池厂;去年底,三星天津工厂及西安动力电池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累计投资已超过260亿元人民币。


而除了熟悉的中日韩面孔,欧洲企业也开始在国内建厂。荷兰锂能沃克斯公司计划在浙江嘉善新建新能源锂电池工厂并设立中国研发基地,初步计划投资16亿欧元。主要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模式及电池管理系统,应用于绿色能源存储、智能电网及大型运输设备,该项目预计将于2021年初投产运营。


由此可见,即使没有征求意见稿的出现,国外电池企业已经开始加大在华投入。只不过随着上述外商投资政策的逐步放开,外资在华投资动力电池项目的准入程序,与内资基本上已没有太大的差别。这也意味着,外商与国内动力电池企业有望站在同条起跑线上,共同面对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业内人士称,征求意见稿以及草案的出现,意味着外商投资门槛全面放开,有望在国内动力电池领域形成新的洗牌。“未来,会更加注重综合实力而非单纯的技术指标。动力电池领域的格局必将是头部企业将持续做强做大,中部企业积极提升利用率和产品性能质量,尾部企业则将逐步被整合淘汰出局。”


总的来说,规模庞大的企业数量并非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的标志,产能同质化严重,低端产能大量闲置,高端产能供不应求,已经成为国内动力电池行业的标签。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产业链整合加速,预计到2020年动力电池企业将仅余下20至30家。而放开外资企业的投资门槛,或将加快行业这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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