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废电池回收标准

2019-05-06      4828 次浏览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作为我国废铅酸蓄电池回收行业的国家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流通领域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贮存、运输、转移过程的处理方法及管理措施。


确定了废铅酸电池回收的流程和责任主体,明确严禁擅自倾倒电解液以及拆解、破碎、丢弃废铅酸蓄电池。


规定生产者应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要求,建立“销一收一”的回收体系,应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生产者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回收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收废电池。


同时要求生产者对其所生产的所有铅酸蓄电池产品进行统一的“信息标识”,并确保信息标识与电池产品具有对应性。


该标准文件由天能电池、理士电源、骆驼股份双登集团、超威电源、华富储能等单位共同起草,归口单位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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