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计划到2022年建成加氢站30座以上

2019-05-11      511 次浏览

4月15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浙江省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促进浙江省氢能产业加快发展,到2022年,氢燃料电池及整车产业环节取得突破,氢能产业总产值规模超百亿元;氢能供给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布局,建成加氢站(含加氢功能的综合供能站)30座以上;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交、物流等领域形成示范推广,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000辆。


意见指出,当前,氢能产业备受世界各国关注,发现、开发和利用氢能成为全球产业创新和能源转型的重大战略方向,特别是氢燃料电池汽车具有环保性能佳、转化效率高、加注时间短、续航里程长等优势,已成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意见还提出了浙江省氢能产业的远期目标,到2030年,氢能产业链条基本完备,基本形成氢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产业体系。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核心技术接近国际先进,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制氢、储(输)氢、加氢及配套设施网络较为完善,氢能在乘用车、船舶、分布式能源、社会消费等应用领域量化推广,成为具有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高地和应用示范先行区。


意见提出要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瞄准世界领先水平,强化全球先进氢能前沿技术引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创新协同,制定氢能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重点突破高比功率车用燃料电池电堆系统以及质子交换膜、集电器等核心器件相关技术;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整车集成技术以及宽温域适应性、快速动态响应能力和高效率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创新;开展基于可再生能源的制氢技术、高压储(输)氢设备轻量化技术、高效液氢制备与储运技术、氢燃料发电站集成技术及分布式能源应用技术等领域研究。


意见提出,浙江将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及整车产业。立足现有燃料电池产业基础,提升电堆产品的性能和寿命,优化氢燃料电池系统集成与控制,发展高比功率、高安全性氢燃料电池,实现可靠性、耐久性等系统性能全面提升。针对公交、物流、市政服务以及私人乘驾需求,发展自主可控的高可靠性燃料电池商用车和乘用车。加快空压机、氢气循环泵、增湿器等关键零部件产业化,提升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


根据意见,浙江将加快培育制氢、储(输)氢、加氢装备产业。围绕产业链缺失薄弱环节,发展石化装置副产氢装置、天然气制氢和纯化装备、电解水制氢装置、太阳能光解制氢和热分解制氢装备,70Mpa以上高压存储材料与储氢罐设备、高压氢气和液态氢的存储、运输装备,现场制氢、储氢、加注一体化装置及系统等装备。


为促进氢能产业加快发展。浙江还将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引导省内氢燃料电池企业立足自身优势,加大整机产品、核心部件及制造设备的创新力度,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鼓励省内整车生产企业面向应用需求布局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快形成整车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围绕氢能生产、液氢储运和加注等领域,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强化氢能产业零部件配套和专业服务能力,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


浙江将加快推进加氢、储(输)氢、制氢等设施建设与运营。在全省规划建设700座综合供能服务站中根据需要预留加氢装置空间,优先在产业基础好、氢气资源丰富、推广运营有潜力的地区建设加氢站。发挥联合建站集约优势,探索加氢/加油、加氢/充电等合建站发展模式,鼓励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加氢设施。加快高压存储材料与储氢罐设备应用,发展气氢、液氢、管道氢气等多种输氢模式。多渠道拓展氢源保障,充分利用好现有化工企业富余氢能资源,同时推动制氢前沿技术和先进装备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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