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技术将被用于满足高峰负荷需求、改变化石燃料发电厂的利用方式以及平衡批发电力市场价格,同时提高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盈利能力。
储能发展目标是迄今为止最常见的政策机制,加利福尼亚州及美国其他各州、韩国等地区都实施了类似政策。它主要着眼于明确各地区储能市场发展方向,而不涵盖具体的采购目标(采购目标通常将在随后政策中予以确定)。
更复杂的政策是试图帮助储能参与到电力市场运营之中。这些政策最初是以调频辅助服务为目标,例如美国PJM调频市场服务和英国先进调频(EFR)服务。这类政策的涵盖范围目前正在不断扩大: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第841号法令(FERC841)要求美国的各个批发电力市场在市场运营中考虑储存的技术特性,并且确保储能技术可以参与到所有服务之中。
日趋严苛的电力系统灵活性需求是制定储能政策的主要推动因素。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越来越大,煤炭和天然气发电厂等传统灵活的发电形式正逐步退出部分市场。储能系统正日趋成为电力系统灵活性的重要来源,并将有助于将全球风能和太阳能项目的渗透率从目前的7%提高到2050年的50%。
推动本地相关制造业的发展也是一个主要的驱动因素。以韩国为代表,该国的政策将支持三星SDI和LG化学等企业成为全球储能电池行业的龙头。日本政府、美国联邦政府和美国各州政府都为本国储能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资金。
目前,储能应用对于电力市场所产生的影响还十分有限。但随着储能装机日益增多,其对电力市场的影响也将随之增加。储能技术将被用于满足高峰负荷需求、改变化石燃料发电厂的利用方式以及平衡批发电力市场价格,同时提高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盈利能力。大规模部署储能项目将对未来化石燃料发电厂的收入构成威胁。但就目前而言,储能应用所产生的影响还仅局限在规模相对较小的辅助服务市场内。
总的来说,储能技术的推广应用低估了政策选择和市场反应的复杂性。市场参与者对每一项政策和每一个市场的反应都存在显著的差异,但是其反应最终取决于具体的利益关系和赢利机会。
意大利
输电运营商Terna开展了48MW/253MWh的电池储能项目示范运行,以测试其提供调频和负荷跟踪服务的能力。虽然结果喜忧参半,但示范项目为电网运营商及电池供应商提供了宝贵的运行经验,带动欧洲其他地区开始部署储能项目。
韩国
自2011年起,韩国政府开始实施500MW调频储能采购计划。在该规定的推动下,韩国新建了总容量达324MW的储能项目。此外,韩国针对光伏-风电-储能混合发电项目所发放的大量可再生能源证书也推动该国建设了3.2GW/7.6GWh的储能项目。
日本
自2012年开始推行的上网电价政策带动了北海道(Hokkaido)与冲绳(Okinawa)的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为此,当地公用事业公司要求光伏电站安装储能系统提供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的爬坡能力。虽然该政策的推出促使储能实现了大规模应用,但也给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商带来了高额的成本。
英国
为提升储能参与度,英国电力系统运营商-英国国家电网(NationalGrid)对调频及容量市场进行了改革。虽然监管改革给英国未来的储能发展带来不确定性,但过去的竞标机制为英国调频及容量服务带来了900MW的储能需求。
美国
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发布841法案,要求美国所有的电力批发市场须对各自规则作出调整,以加大储能在各大电力市场中的应用,并注重将储能的物理与技术特征纳入市场运行规则的考虑范围之内。这是目前为止涉及范围最广的、支持储能应用的电力市场规则,使得储能同现有发电模式在同类市场中展开竞争成为了可能。
加州:2013年,加州针对该州投资者所持有的公用事业公司(IOU)制定了1.3GW的储能项目采购目标。2016年,又在此前目标基础上增加了500MW。最终的采购规模将超过1.9GW。预计各IOU将在规定的2024年期限之前就能完成目标,并且最终采购规模将超过此前制定的目标。
美国其它各州:纽约州、马塞诸塞州、新泽西州、俄勒冈州与亚利桑那州已经发布或正在制定相应的储能发展目标。根据已发布的目标,2030年之前各州总计将完成至少5GW+1GWh储能项目的开发。此外,加州及马塞诸塞州也正在制定用清洁能源满足高峰负荷的相关标准(cleanpeakstandards)。这一标准将成为进一步带动储能在这两大州大规模应用的政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