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城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 加快M100甲醇汽车的应用

2019-03-26      775 次浏览

3月19日,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重点在山西、陕西、贵州、甘肃等资源禀赋条件较好且具有甲醇汽车运行经验的地区,加快M100甲醇汽车的应用。


工信部20日解读称,2012年来,先后在山西、上海、陕西、贵州、甘肃5省市的晋中、长治、上海、西安、宝鸡、榆林、汉中、贵阳、兰州、平凉共10个城市,组织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试点共投入运营甲醇汽车1024辆,车辆总运行里程超过1.84亿公里,单车最高行驶超过35万公里,累计消耗甲醇燃料超过2.4万吨。试点工作已通过验收。


一是提升了甲醇汽车技术水平。共分17批公告发布9家甲醇汽车生产企业和32款甲醇汽车产品,形成了包括甲醇轿车、甲醇/柴油二元燃料重型商用车、微型车、城市客车等系列车型,基本形成了甲醇汽车整车及专用零部件制造体系。


二是完善了配套标准规范。制定发布了《甲醇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等技术规范,推动颁布了甲醇燃料添加剂、加注机等一系列国家、地方和团体标准。


三是验证了甲醇汽车性能。共采集了甲醇发动机及整车、人体健康、环境影响等12方面约5亿余个基础技术数据,甲醇汽车的可靠性、适应性、环保性、安全性、经济性等各项性能得到有效验证。


四是探索了甲醇汽车市场化发展模式。指导试点省市出台了将甲醇汽车列入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范畴、扩大出租车指标、减免出租车经营权费及高速路通行费等支持政策,鼓励运营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促进多种商业模式渐趋成熟。


工信部称,从我国实际国情看,当前推进甲醇汽车应用有三方面优势。一是甲醇汽车实际运行及管理经验丰富。经过多年实践,甲醇汽车技术不断进步,配套标准规范不断完善,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探索,形成了多种商业合作模式,为甲醇汽车市场化应用积累了宝贵经验。二是甲醇汽车产业基础初步具备。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甲醇汽车技术研发、生产及检验体系,吉利汽车、陕重汽等部分汽车制造企业已具备一定规模产能,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多家科研机构已具有甲醇汽车检测能力。三是甲醇资源有保障。生产原料来源广泛,特别是通过劣质煤、煤层气、焦炉煤气等制取甲醇,生产技术成熟,实现了对煤炭资源的最大化清洁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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