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全国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

2019-03-26      512 次浏览

近年来,我国也开始面临能源结构调整,对氢能的开发与利用越来越重视,逐步将氢能发展列入相关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中,颁布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


2018年2月,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燃料电池乘用车依然按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6000元/kw,上限为20万元/辆;轻型燃料电池客车、货车以及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依然采用定额补贴方式,补贴上限分别为30万元/辆和50万元/辆。”该政策已于同年2月12日开始实施。


2018年我国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


在国家政策的大方向下,北京、广东、深圳、佛山、江苏等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扶持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发展。其中,广东和上海支持燃料电池的高功率补贴:广东提出按照燃料电池装机额定功率,最高按中央补贴标准1:1进行补贴;上海提出燃料电池系统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的50%或60kW,按照1:1,其他按照国标0.5倍补贴。


2018年全国部分省市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


以下为补贴标准原句:


●北京市


对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补助。


●湖北襄阳


燃料电池乘用车20万元/辆,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30万元/辆,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万元/辆。


●湖北武汉


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1:1的比例。


●广东省


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中30%用于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可按燃料电池装机额定功率进行补贴,最高地方单车补贴额不超过国家单车补贴额度的100%。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单车的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广东深圳


燃料电池乘用车20万元/辆,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30万元/辆,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万元/辆


●广东佛山(禅城区)


按照国家补贴1:1,补贴总额不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


要求:车辆必须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累计运营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


●广东苏州


燃料电池乘用车5万/辆,燃料电池客车5万/辆、燃料电池货车7万/辆


●江苏如皋


市公共交通、物流运输企业,购买氢燃料电池客车、物流车、专用车开展业务,运行里程达2万公里以上的,每辆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待省、市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政策明确后另行确定。


●上海市


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5;燃料电池系统达到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50%,或不小于60kW的,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1


●重庆市


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40%


●河南省


按国家补助标准的30%给予推广应用补助


●海南省


按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1:0.5执行,其中,省、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陕西西安


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公交领域,巡游出租车领域,环卫用车、救护车和校车)的单车按1:0.5给予地方补贴,非公共服务领域的单车按1:0.3给予地方补贴。


●青海省


按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0.5执行。


●浙江绍兴


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市场指导价的50%


●浙江宁波


按照同期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给予地方财政补助。


●安徽合肥


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2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


●广西南宁


按国家补助的80%给予地方补助。自治区和南宁市地方补助政策叠加后,获得地方补助是国家标准的100%。


●云南省


对省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配套补贴25%,州、市财政再配套补贴25%。


●四川成都


符合财政奖励条件的年度新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产品,按每个目录产品20万元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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