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物流车运营补贴发布 申请资助的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2018-05-14      1105 次浏览

  5月10日,深圳市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广中心获悉,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联合发布《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首次将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纳入其中,这意味着深圳市成为首个出台电动物流车运营补贴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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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申请电动物流车运营补贴条件方面,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取得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拥有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13),取得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不少于300辆,其中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不少于100辆;或拥有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冷藏车、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不少于50辆。


  申请资助的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1)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并符合国家补贴新能源货车技术要求;


  (2)在2017年1月1日后首次在市公安交警部门注册登记;


  (3)取得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4)考核期内车辆已按要求接入市交通运输委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监管平台,且在深圳市内行驶里程达到1.5万公里/年。


  在资助标准方面,资助金额按照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计算,资助资金分三年平均发放。每年考核运营达标的车辆可获得当期资助,运营不达标的车辆不能获得当期资助。电池总储电量中:30(含)kWh以下部分,每kWh资助750元;30-50(含)kWh部分,每kWh资助600元;50kWh以上部分,每kWh资助500元。单车三年资助总额不超过7.5万元。


  众所周知,随着2018年购置补贴逐步退坡,新能源物流车的采购价格、运营成本上涨,这使得新能源物流车相较于传统燃油车的优势逐步减弱,新能源物流车运营企业的成本压力逐步增大,呼唤运营补贴的声音渐起。深圳市此时出台电动物流车运营补贴,将能极大提高新能源物流车租赁运营商的积极性,也将使原本处于观望态度的物流企业对新能源物流车的采购和使用意向增强。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此次出台的电动物流车运营补贴是按照2017年国补的50%补助,补贴额度之大,将超过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此外,深圳市首次将电动物流车的运营环节纳入到补贴范围,也将给其他城市带来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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