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域
1.1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这些要求覆盖含Li量≤5g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大于5g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1g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电池含金属锂量>4g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1.8产品的某些特征、特性或零部件、材料或整个系统与本标准要求的有所不同时,只要包含着火、电击、对人可能造成伤害的应采用适当的附加零部件和终端产品要求进行评估,以保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2.概述
2.1测量总论
2.1.1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括号里有另一个值时,第二个值可能仅是大概值,第一个值是要求的数值。
2.2术语
"Lithiumbattery(ies)"和"batter(ies)"均包含用户可更换的和技师可更换的锂电池。
3.总论
3.1本标准对一些术语的定义
3.2Battery-(1)单芯或(2)一组电芯串/并联。
3.3Battery,Primary-仅能放电一次而不能可重复充电的。
3.4Battery,Secondary-能够放电和充电许多次的电池。
3.5Battery,technician-replaceable-电池用到终端产品中,电池的服务和更换仅能由专业培训的技师来进行服务和维修的。
3.6Battery,User-replaceable-电池所用到的产品中,用户可以自行更换的电池。
3.7Cell-单个含有正、负极的电化学电芯。
3.8Charged,fully-按制造商标称的电容量,电池已被完全充满储存于电池中。
3.9Component,current-limity任何零件在不正常条件下所采用的限流措施,限制电流的零件包括电阻、保险丝或热切断部件。
3.10Current,Abnormalcharged对一次性电芯或电池按错误的条件充电。
3.11Discharged,Forced将电池同外部电源串联强制性放电,目的使电池最终成反极性状态。
3.12Discharged,Fully当连接一个100Ω电阻而且短路电流减小至小于1mA,电池闭环回路电压低于0.2V即认为电池完全放电。
3.13Discharged,HALF-电池标放容量的一半已经从一个满电池中放出的情况。
3.14Explosion-当电芯或电池零件被强制性打开并且电芯或电池壳体被撕开或劈成两半或更多片的情形。
3.15Material,Toxic-在sax工业材料危险性能参考手册中标称的有毒工业产品。
3.16Temperature-大约23℃(73°F)
3.17Venting-电池或电芯的电解液以液态、滴状或蒸汽从所设计的阀或密封机构中泄漏。
4.总论
4.1壳体
锂电池壳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足以抵抗所滥加的压力,而不致引起着火。用户可替换的锂电池应有足够的强度而不致于伤到人。
4.2电解质
4.2.1用户可更换的电池不应含有压力蒸气或喷出伤害眼睛的有毒蒸气和液体,或电池壳体在正常实验室条件下23℃受冲击时漏出的有毒液体应小于5ml。
4.3使用
4.3.1锂电池应当在使用时采取措施避免不正常的充电电流,测试的电池有一个可接受的充电电流Ic(见18.1),在不正常条件下,应当在终端产品中采用保护措施:
a.两个阻塞型零件,比如二极管
b.一个阻塞型零件和一个限流型零件,比如电阻或保险丝,限流器件应当限制充电电流至1/3值(非正常充电测试值)。
例外1:终端产品应用时电池电路中不要求充电保护的,该种场合电池不会经受充电电流。
例外2:电池已测试不会产生爆炸危险。
例外3:可充电电池仅要求一个限流部件,而不是一个阻塞型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