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政府提出要力争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7000辆以上,完成11000个充电桩建设,从而快速提高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37000辆中,包括客车600辆、货车和专用车18200辆、乘用车18200辆。通过推广应用带动该产业发展,通过政府统筹协调、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等措施,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不断完善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
该市提出了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政策保障。安排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市财政原则上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25%予以配套补贴。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含省、市两级补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从事邮政、快递、物流和客车租赁、保障单位通勤的新能源汽车不受城市限行要求;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和年检等“绿色通道”;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利用空闲道路及高架下层空间资源或道路两侧及人行道规划设立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还车点;鼓励分时租赁汽车运营企业与停车场运营管理企业积极合作,开放更多停车位作为还车点;积极引导淘汰报废的黄标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同时,昆明市提出将加大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旅游景区、公园、商业中心、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行业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场地资源供给、规范简化建设审批、支持供电设施改造、明确生产运营企业权责、加强安全监管服务等方面,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