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周转电池”不灵光是为什么

2019-01-15      2067 次浏览

1月8日,本报“两会直通车”栏目刊发了《新换电池质保期应重算》的报道;昨天本报记者继续调查发现,尽管很多市民对超过6个月更换“维护电池”表示质疑,但这一举动在全国是公认的“行规”,且符合相关规定。而所谓“维护电池”,一般质量稍次,或者就是返修电池,部分数据指标可能会低于国家标准。


政协委员陈惠呼吁,修改电池质保条款,用硬性制度规定最大限度压缩劣质电池的生存空间,倒逼销售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遭遇:


连换两次电池,为何还不行?


前不久,市民马师傅的电动车电池坏了,便到当时购买的专卖店进行更换;但更换电池后,麻烦事来了。“更换的时候和我说,充完电后可以跑30公里,可是我发现充满电后只能跑10公里左右,和商家之前给我的承诺相差很多。”


马师傅又找商家更换,结果第二次更换的电池,在次日骑行时就发现电池电量不足;后经充电,电池电量还是不足,马师傅再次找到专卖店理论。


马师傅表示,他到专卖店理论的时候就觉得,刚换的电池,出现这样的情况肯定是质量问题,而且连续更换两次了,商家却以其充电方法不正确等理由进行搪塞。马师傅多次交涉未果后,只能进行投诉。


消协在接到投诉后调查发现,商家更换的是“周转电池”(也称“维护电池”)。然而,由于马师傅新买的电动车使用已超过半年,按照《扬州市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有关规定,6个月后没有强行要求更换新电池;也就是说,可以更换“周转电池”。


调查:


超过6个月,只能换“维护电池”


昨日,记者来到汶河路一电动车专卖店。负责该店维修的师傅姓张,入行将近两年。小张说,如果在他们店里买了新电池,前6个月如果出现故障,可以更换全新电池;但6―12个月内就只能更换“周转电池”。小张认为,这是业内通行的规则。


“这是厂家的规定。过了6个月,不可能给你换新的,而是换备用电池。如果想换新电池,只有掏钱重买。”在记者调查是,这基本上是所有电动车维修点的共同答复。


据了解,尽管很多市民都对超过6个月只能更换维护电池表示质疑,但实际上符合我市2005年制定的电池相关规则。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2005年3月15日,我市出台了《扬州市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其中第十五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售出后15天内蓄电池容量经检测不足额定容量90%的,更换新电池;15日后至6个月内蓄电池容量经检测不足额定容量60%的,更换新电池;6个月后至1年内蓄电池容量经检测不足额定容量60%的,重新配组后应达到额定容量的60%以上。“三包”有效期不重新计算。


对此,上述维修师傅表示:“重新修复的‘维护电池’都能达到60%以上的规定要求,有时甚至与新电池的容量相当。”


既然符合规定,久而久之,商家选择换装低成本的“维护电池”便成了行规。市电动自行车协会副会长刘志军表示:“就是在全国,这也是公认的行规。”


溯源


“维护电池”前身是返修品


这种所谓的“周转电池”或“售后维护专用电池”,究竟是什么来历?


“其实,‘周转电池’与全新电池相差不大。容量稍微低点,属出厂前被检查出的不合格产品;厂家重新修复后,作为备用电池,提供给商家。”小张说。


一个维修电动车已有五六个年头的盐城师傅称,这种电池蓄电量肯定比全新电池差,同样充一次电,会少跑十来公里。“一组电池有4个或5个,商家或维修部给客户更换下来送回厂家的电池中,一般有两三个还能继续使用,于是厂家便把这些可以继续使用的旧电池重新拼装,再发至商家或维修部,作为备用的‘维护电池’使用。”


那么,这种“维护电池”性能与新电池相比,到底差多少?


“如果新电池能跑一年,‘维护电池’也就8个月。不过,这种差别开始不明显,用的时间越长差距越大。”这位盐城师傅坦言,这种电池一般质量稍次,或者就是返修电池,部分数据指标可能会低于国家标准。


追踪


使用“维护电池”利益几何?


质量稍次的备用电池为何能在市场中“大行其道”?


据了解,在备用电池身后,隐藏的是一条庞大的“产业链”。这条“产业链”上,分配了电池销售各节点的利益。


小张表示:“维修商从厂家买进新电池,批发价是350元;但我卖给消费者,只收280元,为什么呢?因为消费者把他的旧电池给我,我将这个旧电池卖给回收厂家,可以得到120元。这样一进一出,我可以赚50元。”


而“维护电池”的进价是220元,小张卖给消费者的价格通常在150—180元之间,同时旧电池120元的回收价不变。“就是说,我可以赚到50—80元。所以,从维修商的角度而言,当然偏爱推销维修电池。”


小张表示,回收的厂家大都是边远地区的小企业。“现在市场上铅的市场价是1.56万一吨,而从回收电池中提取铅,只需要8000元一吨,这其中差价近一倍,厂家当然更偏爱回收电池。”


呼吁


更换电池质保期应重新计算


厂家、销售商少花钱,维修师傅有钱赚,回收厂家赚“快钱”,这条利益链上大家都得益,只有消费者成了“冤大头”。


根据目前规定,电池的保质期为一年。一年之内电池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换上“维护电池”敷衍消费者。反正满一年后,即不再承担质保责任。


我市政协委员陈惠提交提案认为,扼制这一现象的重要措施,就是要修改电池质保条款,重新规定新换电池使用不到一年出现质量问题而重新更换的电池,其保质期重新计算,不得低于一年。


陈惠表示:“用硬性制度规定最大限度压缩劣质电池的生存空间,倒逼销售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记者问:“如果电池在一年保修期内坏了,换了新的电池后,新电池是否仍有一年的保修期?”


小张师傅不由得大叫:“哪里有这种好事?那电池厂家岂不亏死了?不管你换了几组电池,保修期就从车子的第一组电池安装时间开始计算!”记者孙炎何晶见习记者陈高君


“以旧充新”更坑人


记者了解到,更换“维护电池”还不是最糟糕的,有些维修商甚至明目张胆地用“维护电池”充当新电池卖给消费者。这种情况在大学、中学周边非常突出。


“此外还有一些不法商家,在市民购买新车时就是用‘维护电池’充数。”邗江路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维修师傅说。


“在更换电池前,我们会跟车主讲清楚,免得过后产生纠纷。”这位师傅表示,但大多数修车人不会主动告知客户。


在这位师傅的仓库里,记者看到了摆放一地的电池,其中几个电池的外包装与其他的不一样。仔细一看,纸箱上写着“维护电池”,也就是备用电池。


实际上,不少“维护电池”外观上并没有标明。那么,消费者如何鉴别呢?这位师傅表示,新电池与“维护电池”有两方面的区别:


■通常生产新电池和周转电池的不是同一个厂家,所以在“维护电池”的生产厂家背后,可以看到一层淡淡的其他厂家的名字;


■“维护电池”上方通常都有两个较大的撬口,这是打开电池盖子后形成的。


【部门说法】


消协


扬州电池投诉量不多


昨天记者从消协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接到的电动车投诉并不是很多。“电池作为电动车的其中一类,投诉的量就更少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作过登记的电动车电池投诉量少,“一方面是前来投诉的消费者,我们先会根据他们反映的情况分析原因,如果消费者最后觉得是正常现象,比如电池时间用久了,充满电后跑不到原来那么远的路途了,大多数人还是能够接受的。那么最后他们就会‘撤诉’。”


另一方面,经把电动车投诉与汽车投诉比较发现,汽车的投诉量比电动车投诉量还要多一些。“因为不少消费者觉得,电动车的纠纷在金钱数额上相比汽车要少很多,在电动车遇到纠纷时,索性花点小钱自己解决了。”


质监


暂无电池质保期“国标”


记者昨从市质监局标准处相关人员处了解到,虽然目前国家对电动车中使用的电池有了制作标准,但并未明确规定电池的质保期。


“电池质保期暂时没有办法完全作硬性的规定。”该人员表示,因为电池的使用时间长短,与质量和生产厂家的技术、生产能力有很大的关系。“每一家生产电池的厂家的生产能力不同,所以生产出的电池质量肯定会有区别,那么电池使用的质保期肯定会不一样。”


但是,该人员也表示,一般正规的生产厂家会在产品说明书上写明电池的最佳使用时长,有些是一年;如果电池质量好的话,可能会有两年或者三年。“本质上与平时大家买的食品差不多。各家根据生产的不同产品,根据厂家自身的技术对产品进行加工,然后给出产品的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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