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局发布的《锂电池特种运输规范》的有关规定:
1、备用电池或设备中的电池作为行李运输时,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不超过2g;
2、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应不超过100Wh;
3、对于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160Wh的大型锂离子电池,经特种运营人批准后后方可随身携带,但携带数量不得超过两块。
4、另内含锂电池的设备可置于托运行李或手提行李,备用锂电池仅能置于手提行李。
计算方法:
1、额定能量计算方法:
A、如果已知电池的标称电压(V)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
Wh=VxAh
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电池上。
B、如果电池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如:电池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mAh,其额定能量为:
760mAh÷1000=0.76Ah
3.7V×0.76Ah=2.9Wh
2、锂电池中锂的含量计算方法:
如果电池上标记有电流(mAh),可以将该数据除以1000再乘以0.3,即可得到该电池锂含量的克数。
比如:电池电流为4600mAh,则锂的含量就是4600mAh÷1000X0.3=1.38克,是小于2克的,符合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