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不具备梯次利用价值

2018-12-25      981 次浏览

11月8日,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储能电池本体技术研究室主任杨凯发表“梯次利用电池在电力储能的应用研究”主题演讲。根据杨凯主任演讲内容整理干货如下。

(1)梯次利用电池主要有低速电动车、电网应用、通讯基站的三方面应用领域;而电网应用场景丰富,可以为不同状态梯次电池提供不同应用场景可实现电池最大化应用,电网应用将是梯次利用最大应用场景。

(2)“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是梯次利用电池三大条件。考虑到“低成本”条件,目前全球范围对于梯次利用技术路线都是动力电池模组再利用。

(3)经过对梯次利用电池的电池的倍率、充放电特性、温升特性、使用寿命及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试验评估,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安全性均无问题,2012年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不具备梯次利用价值。

a.选用2008年奥运会电动大巴退役电池(锰酸锂,原始90Ah,剩余45Ah,内阻增大2倍,2012年退役),建100KWh储能系统,用作大兴换电站备用电源,循环50次(不足4个月)无法使用。

b.选用深圳K9公交车退役电池(比亚迪,磷酸铁锂,原始200Ah,剩余85%容量,内阻增大10%,2015年退役),建国家电网.张北风光储基地(储能实验室),用作平滑、削峰填谷工况运营,2016年至今运行平稳,100%DOD在1400次。

c.选用国家电网青岛薛家岛充换电站退役电池(万向,磷酸铁锂,原始20Ah,剩余17-19Ah,2016年退役),建国家风光储二期3MWh、9MWh系统,目前正进行系统调试,20%的DOD大概1000次。

(4)梯次利用的安全性不仅仅是指电池本体的安全性,而是电池应用环节的安全性,比如电池健康状态评估,健康状态还能有多久?

(5)电池全寿命周期的历史数据记录有助于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研究。

只有电池生产企业、汽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再生利用企业合力关注电池全寿命周期,对于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及历史数据全面记录,才能推动梯次利用研究及多场景探索应用。目前,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办法》及《溯源管理规定》相关文件已于8月1日实施,这将有助于该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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