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打造锂电材料回收闭环体系

2018-12-08      2273 次浏览

日前,格林美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中央资金补助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项目前期财政补贴资金7500万元已全部到位,剩余补助资金7500万元已全额拨付,共计1.5亿元。

荆门格林美成立于2004年,主要从事废旧电池、废弃钴镍资源及电子废弃物等报废资源的回收及资源化再利用。目前其年回收处理的小型废旧电池占全国处理量的10%以上,年回收利用钴资源2000吨以上,占全国战略钴资源供应的30%以上。

而在最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表中,格林美也称,废旧电池等资源回收一直是格林美的主流业务,目前其在全国控股及参股有7个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基地。

一方面,动力电池企业技术路线多转向三元,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另一方面,今年钴价疯涨,需要现货购买;国内钴资源多为进口,供不应求。

为充分保障长期的钴资源供应,动力电池回收悄然流行。目前,包括邦普、格林美、赣州豪鹏、厦门钨业、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等锂电企业都有布局。

基于长期的业务优势,为应对新的市场变化,格林美今年有两大动作:

一是与电池企业签订材料供货协议的同时,约定其废旧电池的优先回收权。今年以来,格林美分别与天津捷威、天鹏电源签订未来3年三元材料供货协议就有此项约定。

二是加码投扩产。2017年1月25日,格林美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5亿元用于:1.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2.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6万吨/年);3.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为快速拓展NCA新一代三元动力材料的技术与商用化,促进三元材料产业链的技术水平与国际接轨,荆门格林美与ECOPROCo.,Ltd.共同出资打造2017年产能不低于1万吨NCA三元前驱体项目。

以下为有关格林美动力电池回收调研实录:

1、请介绍一下公司在电池材料板块的发展情况?

2017年,公司通过技术创新推动生产设备及品质的提档升级,积极拓展市场业务规模,实现电池材料板块营收大幅增长。

在三元前驱体方面,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客户积极开展合作,进行定制化产品生产,保障战略合作关系。2017年,公司为推动三元电池材料产业链的技术水平与国际接轨,全面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全资子公司荆门格林美与韩国ECOPROCO.,Ltd利用双方在原料、技术与市场渠道方面的互补优势,共同开展在NCA三元动力电池材料用NC-P前驱体的技术研发、产品供应、材料检测评价等方面的合作。

在三元正极材料方面,无锡格林美通过品质提升、技术创新不断促进电池材料新产品的研发。钴酸锂及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出货东莞新能源、远东福斯特、天津捷威、江苏天鹏等国内知名电池企业,巩固了公司在在国内市场的行业地位。

此外,2017年上半年,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拟针对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9.5亿元,主要用于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6万吨/年)、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

2、请问钴作为稀缺资源,未来公司将如何保障钴的供应?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国内动力电池厂商在三元动力电池方面,纷纷加紧布局、扩大产能,进一步刺激了市场上钴的需求量。在钴资源日益短缺的背景下,从废旧电池中回收钴、镍、锰、锂等金属,加快建立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未来,随着三元动力电池的扩产,钴金属将主要来源于回收领域。公司将在原有的电池回收体系基础上,重点布局动力电池回收业务。通过自建渠道、与电池生产商合作和汽车制造商合作等方式,探讨与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体系联动的新型的动力电池回收商业模式。

3、请介绍一下公司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业务情况?

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是公司主要业务之一,公司目前在全国控股及参股有7个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基地,是国内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的标杆企业。2016年度电子废弃物拆解总量超过1000万台套。

公司一直致力于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及绿色化、资源化利用的研究,2016年,公司对电子废弃物、废五金、废塑料等业务进行了垂直整合,全面调整电子废弃物结构,延伸产业链,全面推行电子废弃物拆解物的深度精细化处理,形成“电子废弃物精细化拆解—废五金精细化利用—废塑料精细化利用—稀贵稀散金属综合利用”产业链,打造行业精细化处理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增值模式。

4、请问目前国内动力电池回收存在哪些问题?

动力电池回收是一个复杂、相互制约的产业。其发展离不开政府、企业、消费者的共同参与,只有通过多方合力,形成良性互动,才能推动电池回收产业的快速发展。

我国虽在动力电池回收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成效甚微,我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缺乏针对性法律。目前,主要由环保部负责出台相关的部门规章和指导性文件,对回收废旧电池进行规范,效力层级低且规章零散,既没有针对电池回收的专门性法律,亦无强制约束电池生产企业承担回收责任的法律规定。

(2)回收体系不完善。非正规渠道回收成本低,大量废旧电池流入非正规渠道,导致正规电池回收企业面临回收原料不足。而通过非正规渠道回收电池,虽然回收成本低廉,但却给土壤、水源带来极大的环境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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