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部就铅蓄电池生产商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简称“试点工作方案”)正在准备组织开展征求意见,预计2018年年底前出台。
未来骨干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及回收企业将可申请成为试点单位,利用销售网络暂时存放一定数量的废铅蓄电池。未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在由收集网点向集中转运点的运输过程中,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规范的电池企业将可高效开展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
扩展正规回收渠道
据了解,参与试点的单位应当是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专业回收企业,将在北京、天津、辽宁、山东、海南、宁夏、上海等地开展上述试点工作。
在收集和贮存设施建设环节,试点单位可以依托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包括销售网点、机动车4S店、维修网点等,收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同时,试点单位应设立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将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在集中转运点集中后,进一步转移至回收处置单位。
收集网点在收集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时,收集过程可豁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但收集工业企业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应当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此外,鼓励电池企业利用销售网络如门店、仓库等暂时存放一定数量的废铅蓄电池,一定程度可扩展收集废铅蓄电池的网络渠道。
此前,废铅蓄电池无论破损与否,都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增加了运输环节成本。新的试点放开了未破损废铅蓄电池的运输要求。未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在由收集网点向集中转运点再向处置单位运输的过程中,可以使用满足防风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得到运输工具;而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大多为电池内的酸液被蓄意倾倒),在各个运输环节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办理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
同时,试点单位应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在所属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配备必要的信息采集重点,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的数量、重量、来源、去向等信息。各试点地区还要依托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等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核查管理。
“在固废法没有出台前,试点工作方案对整个废铅蓄电池流通环节做出了一个较切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的规范,将利好正规电池生产企业。”上述权威人士表示,试点工作方案鼓励规范的电池企业高效开展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大量废旧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将被“激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市场中的劣币驱逐良币。
污染防控形势严峻
“目前进入了电池报废高峰期,铅蓄电池年报废量超过600万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铅锌分会副理事长马永刚表示,保守估算,超过60%的废旧铅蓄电池流入非正规渠道。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安全中心研究员王红梅表示,小商贩大量将废铅酸蓄电池从广大消费者手中回购,倾倒电池内的酸液后卖给小作坊加工厂。而以此种渠道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量约占产生总量的80%。正规拆解企业是在全封闭环境下,运用自动化机械设备,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破碎、分选、转化。每吨再生铅需纳税2000多元,环保成本近千元。
马永刚称,废旧铅蓄电池回收价格约为8000-9000元/吨,冶炼出售的纯铅价格为1.8万元-2万元/吨。在每吨废旧铅蓄电池中,铅金属占比约为63%且可回收。非法拆解点不顾及环保、税收等因素,每出售一吨铅锭获利空间高达2000多元。由于存在无序回收方式,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市场存在恶意竞争,合法的再生企业生存空间变得越发狭小,而铅在回收环节的污染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目前铅蓄电池回收在政策层面并无强制措施,发改委牵头起草的铅蓄电池回收管理办法正在酝酿之中。
王红梅建议,应从国家层面统一编码规范,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系统,有效监管废铅蓄电池的完整性,推进生产者责任和延伸制实施。同时,利用物联网技术对铅酸蓄电池进行物流管理,通过二维码技术对电池统一身份标识;结合移动互联技术实施采集操作数据,通过建立生产商、销售商、消费者与再生企业之间的物料流向信息,真正实现生产者责任制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