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安全运输规定

2019-02-26      3830 次浏览

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1.可携带的锂电池: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等个人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上客机。


2.限制携带的锂电池:经特种公司批准,可以携带超过(含)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锂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


3.禁止携带的锂电池


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装有锂离子电池的轮椅除外,具体规定参见东航轮椅旅客服务办理须知)。


4.锂电池的保护措施


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中)


5.托运电动轮椅的要求


如果您需要托运电动轮椅,为了您和其他旅客的安全,请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①如您携带电动轮椅,需在乘机当天提前2小时到达机场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办理托运手续。


②请您留意以下包装要求:


电动轮椅在托运时,其包装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a)带有防漏型电池的轮椅,需确保电池不发生短路且安全地安装在轮椅上;如电池可以拆分,必须拆下电池,放入坚固的硬质包装内运载,作为交运行李存放在货舱内。


(b)装有溢漏型电池的轮椅:须卸下电池放入坚固的硬质包装,包装应该具有防漏功能,确保电池不发生短路,并且周围用合适的吸附材料填满,以吸收任何泄漏液体。


(c)装有锂离子电池的轮椅:


旅客必须卸下电池,并将电池携带入客舱;每块电池额定瓦时数不得超过300Wh;如果轮椅上配备的电池是2块,则每块电池额定瓦时数不得超过160Wh;每位旅客最多可携带一个额定瓦时数不超过300Wh的备用电池,或两个额定瓦时数各不超过160Wh的备用电池。


对于电动轮椅托运的更多信息,请与当地营业部或客户服务热线95530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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