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刊登的《电池等危险废物拟禁混入生活垃圾》报道引起了一些读者的留意。家住海淀区五道口的赵阿姨是晚报的老读者,她表达了自己的疑惑:“都说废旧电池危害大,一节电池就会使很大一片土地受到污染。”然而楼下废旧电池回收桶的消失却让她攒下的旧电池“无处投放”,这让赵阿姨很担心。记者调查发现,其实自2006年起,居民日常生活中使用较多的5号、7号碱性电池就已经可以随生活垃圾丢弃,但是部分含有大量重金属的废旧电池仍需通过单独渠道进行回收处理。
“以前用完的电池我都会收集起来,放到楼下的废旧电池回收桶里,但现在楼下的回收桶已经没了多日,这些电池应该如何处理?”赵阿姨说,不少邻居都会定期把家中用完的旧电池拿到这里,但是自从这几年换了物业后小区里的废旧电池回收桶就不见了踪迹。如今无论是小区物业还是居委会都没有处理这些电池的途径,这也成了困扰她的一件烦心事。
昨天,记者在街头进行了随机采访后发现,对于废旧电池如何处理这一问题,有不少市民知之甚少。
半个小时的时间里记者一共对23位市民进行了调查,其中18位市民认为废旧电池对环境有害不应随意丢弃,而这18人中有废旧电池回收桶(箱)使用经历的人不在少数。李先生告诉记者,“小时候我记得很多地方都宣传过旧电池的危害,那会儿不论是小区里还是各大商场超市都设有回收箱,就连学校也组织过回收活动。”
在另外的5位受访者中,有4位表示并不太了解废旧电池的危害,仅有1位受访者表示知道平时使用较多的碱性电池可以随生活垃圾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