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晚,国轩高科(002074)公告显示,其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合肥国轩”)与中通客车(000957)签署《2017年动力电池采购合同》。中通客车拟向合肥国轩采购5700套纯电动客车用动力电池组,合同总金额达13.29亿元。
中通客车是我国客车行业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也是国内新能源客车龙头企业之一,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中通客车2016年新能源客车总销量达到14105辆,在国内客车企业中排名仅次于宇通客车。
从2017年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来看,中通客车有15款车型进入,排名第二;在昨日公布的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上,中通客车也有5款车型上榜。
2016年12月13日,中通客车便收到聊城市财政局向本公司转支付的2015年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累计补贴款20.4亿元。
国轩高科认为,该合同的签订将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汽车用动力锂电池行业的优势地位,同时为公司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持续拓展市场、实现战略升级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本次合同金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8.39%,因合同采用分批交货方式,交货期全部在2017年,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据发现,这并不是国轩高科与中通客车的第一次合作。2016年2月2日,中通客车与合肥国轩签署10.37亿元供货协议,中通客车向合肥国轩采购纯电动客车6000套动力电池组。这成为国轩高科在2016年达成的一笔大订单,对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根据国轩高科2016年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58亿元,同比增长7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亿元,同比增长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