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废旧铅酸蓄电池污染治理与回收

2018-10-22      909 次浏览

自治区政协召开月度协商会,围绕“推进我区机动车废旧铅酸蓄电池污染治理和回收利用”进行座谈协商。自治区政协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曹新华就“推进我区机动车废旧铅酸蓄电池污染治理与回收利用”作了主旨发言。蒋平安、焦广辉、李安民、张少云、刘传新、李俊军等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基层代表分别发言。自治区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就大家的意见建议进行反馈和回应。

聚焦机动车废旧铅酸蓄电池污染治理和回收利用

大家认为,去年以来,自治区把治理机动车废旧蓄电池环境污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但还缺乏相关配套政策,强制性规定不健全,正规的回收体系和网络尚在建立,执法监管还不到位,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还有待加大,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入,污染防治工作任务依然繁重等问题。因此,建议把废旧铅酸蓄电池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加强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与环保部门之间的合作,完善电池回收贮存运输生产各环节政策法规,加快完善全疆机动车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等。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指出,铅酸蓄电池行业是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关系着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加强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利用,正是保护生态环境、防止重金属污染、实现洁净新疆工作目标的重要方面,要把推进废旧铅酸蓄电池污染治理和回收利用作为生态环保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洁净新疆建设的一项工作,多提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推进洁净新疆建设多作贡献。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强调,推进机动车废旧铅酸蓄电池污染治理和回收利用,应该坚持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应重视发挥执法监管的作用,通过强化立法、执法来明确责任的划分,并加强专项监管,把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应在政策、技术、信贷等方面对相关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在经济政策上给予优惠;应健全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支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专业回收企业和再生铅企业共建回收网络,促进回收体系规范运行;应加快推广应用新技术,政府部门和企业应通力合作、相互协调、提高准入门槛,推动企业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的路子,实现铅酸蓄电池规范生产、有序回收、合理再生利用。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说,推进机动车废旧铅酸蓄电池污染治理和回收利用,应注重提高公众环保安全意识。有关部门、企业应结合生态文明、洁净新疆宣传教育,经常性开展废旧电池污染防治知识的宣传,让公众了解掌握回收利用的正确方法和正规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我区机动车废旧铅酸蓄电池污染治理和回收利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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