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充电宝、锂电池超2万毫安不能乘坐轨道交通

2018-10-22      8141 次浏览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昨从武汉地铁运营公司了解到,根据最新规定,乘地铁禁止携带的违禁品范围扩大。携带容量之和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锂电池,将不能乘坐轨道交通。

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新版《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已开始实施,其中就新增规定,不得携带容量之和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锂电池搭乘地铁。记者从天河机场了解到,这一标准和乘飞机禁止携带的充电宝容量标准是一致的。

武汉地铁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功率移动电源保管和使用不当,存在燃烧甚至爆炸的可能,如果发生在地铁内,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探访多个地铁站了解到,安检人员通过安检仪可以看出充电宝内部的电池组数量,并初步预判充电宝容量,如果预判容量涉嫌超标,将请乘客开包检查。如果携带了容量超标的充电宝,将不能进站乘车。

武汉地铁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由于地铁站不具备替乘客保管物品的能力,市民“暂存”超容量充电宝的要求,将无法满足。

地铁安检人员提醒市民,正规厂家出厂的充电宝都明确标有容量,市民在购买时可留意查看,最好不要购买容量超大的充电宝。

此外,夏天到来后,不少女士都会携带各类喷雾坐地铁。安检人员介绍,一般来说,保湿喷雾可以上地铁,发胶、防晒喷雾不能上。可参考瓶身是否印有“易燃易爆”“注意高温”等字样。

相关文章

推荐品类

为您推荐

东莞市钜大电子有限公司 粤ICP备070499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