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是“危险废品”?
广州科普大讲坛请来了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海景,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新肥料研究室教授廖宗文,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郭艳华,就垃圾处理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垃圾分类中有一类是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日光灯管、体温计、血压计及部分种类的电池。很多人以为所有废电池都属于危险废品,这是一个错误认识。”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海景表示,我们国家的电池分为14个系列、250个品种,其中只有个别属于“危险废品”。
“一般的电池如遥控器里用的锌锰电池和碱性电池,不属于危险废品,应该归在一般的生活垃圾里处理。日常生活中我们常接触到的‘危废’电池是手机锂电池及电子产品所使用的钮扣电池。”
垃圾分类还缺补偿机制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郭艳华表示,在垃圾处理领域,我国大城市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但这种差距主要不是在资金和技术上,而是在管理理念上。通常在发达国家,2/3的资金是用在减量化、资源化的管理上,而我国95%的资金投入还是用于末端治理环节。另外就是对垃圾处理厂所在区域的缺乏生态补偿机制。比如南沙的垃圾如果要拉到白云区去处理,白云区垃圾处理厂附近的居民就会觉得不公平,因为没有任何补偿。再一个就是市民对垃圾焚烧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事实上,只要垃圾焚烧厂各种技术参数达到标准,监管到位,其排放烟气的毒副作用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