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推充电设施考核奖励,最高20万元

2018-10-16      652 次浏览

日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意在引导企业加强对社会公用充电设施的运营管理,通过对运营公司充电费用、充电总量、设施故障率等核心标准评估充电设施登记,并通过日常和年度考核给予考核奖励,2018-2019年度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站考核周期为自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充电设施纳入运营奖励对象范围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根据北京市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末北京累计建设11.51万个充电桩,其中社会公用充电设施约1.88万个,公共专用充电设施超过1.30万个,私人自用充电设施约8.33万个。


根据细则规定,奖励对象仅为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补贴标准分别如下:


一是日常考核奖励,即每三个月对公用充电站的平均充电收费标准、利用率等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引导企业通过优化收费标准、创新运营模式等方式提质增效。根据考核情况,对考核评价最好的A级充电站给予每度电0.2元的奖励,奖励上限为1500度/千瓦·年。


二是年度考核奖励,即在考核年度内对公用充电站的安全生产、维护管理、互联互通等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引导企业加强运维管理,鼓励社会公用充电设施发挥“持枪站岗”作用,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服务。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考核评价最好的A级充电站给予106元/千瓦·年的奖励,奖励上限为20万元/站·年。


从评价指标来看,充电收费标准、利用率、故障率、安全管理成为日常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标准。按照根据指标和计分采取排名考核,势必会提高充电设施运营的运营质量。


随着北京新能源牌照申请队伍和新能源车辆的急剧上升,也意味着与电动车紧密相关的充电设施服务亟待进一步完善。对于新能源车主而言,目前充电难仍是新能源普及的拦路虎。而盈利问题同样是充电设施运营商应对的难题,由于我国目前电动汽车推广的主要市场在一、二线城市,高昂地价等成本因素让充电桩企业感到压力山大。尽管各家都知道当前市场环境下“充电桩不盈利”,但新能源市场未来潜力巨大的蛋糕却又如无法忽视。


早在今年4月1日起,北京市取消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府限价管理。也就是说,今后,北京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将由企业自行定价。而充电服务费放开之前,北京按照92号汽油15%的价格收取充电服务费,即0.8元~1.2元/度。一个60kW的公共充电桩成本在15万元左右,这就使得一个充电桩至少每天充100度电才能基本保持盈亏平衡,现实是,现在北京市场上大部分充电桩都很难达到这个充电量,运营商也始终处于亏损状态。


随着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政策出台,运营商可以结合自身布局和补贴标准算笔账,每年的奖励金额能否快速缓解盈利困难,不可否认的是,奖励措施的出台使得充电设施运营走向良性循环,促进充电设施运营市场开启竞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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