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江苏软包动力锂离子蓄电池通过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强制性检验

2018-10-16      886 次浏览

近日,由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的6816122730Ah软包动力锂离子蓄电池通过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强制性检验。


今年6月,福斯特江苏将锂离子蓄电池、电池模组样品送至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经过放电、过充电、短路、跌落、加热、挤压、海水浸泡、温度循环、低气压安全性能测试,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国家《GB/T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要求,其中的倍率性能、低温性能、循环性能超越国标要求,并获得由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认通过的强制性检验报告。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发展,在其带动下,国产动力电池也迎来发展机遇,但同时也暴露了电池质量参差不齐、电池成组问题大、技术水平低等问题。因此,进行各项严格的产品检测是检验国产动力电池性能必不可少的环节,而通过国家级检测机构的新国标强检、进入目录则成为动力电池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筹码。


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对电池产品的研发工艺及质量监控高度重视,高质量、高保障是产品的优势。此次成功通过国家强检认证,为公司进军软包动力电池市场增添了有力筹码。

相关文章

推荐品类

为您推荐

东莞市钜大电子有限公司 粤ICP备070499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