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白皮书指出锂电池三项检验不合格

2013-07-08      1040 次浏览

    国家质检总局6月27日发布的《2012年中国进出口电池质量状况》白皮书显示,去年各地检验检疫机构送实验室检测的进出口电池中,存在锂离子电池安全隐患。
    出口电池:2012年全国共报检出口电池产品129.19亿美元,被国外退货或召回592.70万美元,较2011年同比分别下降6.49%和27.27%。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共送实验室检测2688批,检测发现不合格83批,占送检总数的3.09%;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电池容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和重金属含量等。
    进口电池:2012年全国共报检进口电池产品61.68亿美元,同比减少了5.09%。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共送实验室检测207批,检测发现不合格11批,占送检总数的5.31%。
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一、锂离子蓄电池容量虚标;二、消费类电子电器配套用锂电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热冲击项目试验和重物冲击项目试验时发生起火;三、锂离子电池存在安全隐患,“锂系电池的过充”项目试验时发生爆炸。
    针对发现的出口不合格电池,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生产企业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允许出口,并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外相关技术法规,制订技术整改措施,有效维护了我出口商品质量声誉。针对进口不合格电池,检验检疫机构依法采取了退运、销毁、要求整改等措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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