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挂牌的电动车可不可以上路

2018-09-19      1954 次浏览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您好!来信收悉。对于您来信中反映咨询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为规范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以下简称电动车)的管理,有效防范、打击盗窃电动车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福山公安从2018年1月10日开始在福山区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上牌工作。电动车备案上牌工作,是一项便民、惠民的安全防范措施。防盗备案登记上牌电动车享有专属智能防盗车牌,一旦车辆被盗,便于公安机关破案追回,并可凭备案信息联系到车主,予以返还。办理保险的车辆(及缴费的车辆)被盗丢失报警后60天内未找回的,可获得保险理赔。


1、福山区电动车防盗备案上牌不是强制上牌,是根据群众需求自愿决定是否进行上牌。


2、此次挂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挂牌,而是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上牌,未进行电动车防盗备案登记上牌的电动车也是可以正常上路的。


3、是否对电动车投防盗保险也是根据群众需求自愿决定并非强制性的。


4、电动车防盗备案上牌收的费用是电动车防盗保险投保的费用,并不是挂牌费。特此回复。感谢您对烟台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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