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上海、广州之后,近日,深圳也发布了今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新政。《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提及,将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0.5的比例给予地方补贴。
至此,四个一线城市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标准和国家补贴同步,保持了稳步退坡的趋势。
四个一线城市地方补贴均收紧
今年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补贴也进一步收紧。《通知》宣布2月12日-6月11日为补贴政策过渡期,之后,补贴政策开始退坡。
具体到深圳,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购置补贴标准,以2月11日和6月12日为节点,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在6月12日之后,对续驶里程及电池能量密度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将按照不超过国家补贴1:0.5的比例给予地方补贴。
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则统一按照1.1万元/辆的标准进行补贴,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单车补贴上限为5万元。
此外,燃料电池乘用车20万元/辆,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30万元/辆,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万元/辆。
由于补贴退坡带来的利润下滑,使得新能源汽车产业现状问题进一步暴露出来。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补贴退坡后,也将有效避免行业的低水平盲目扩张,最终将新能源车发展回到正轨、回归市场。
充电设施补贴力度高过广州
《意见稿》还对充电设施建设补贴予以明确,要求单个运营商在深圳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提出补贴申请。不过,新建建筑按规划设计要求配套建设的充电设施不享受本政策补贴。
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kw及以上)给予3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kw以下)给予200元/千瓦补贴。
这个补贴标准力度比广州还要大。根据今年6月广州发布的政策,对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为: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照55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按照15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按50%的标准补贴动力蓄电池回收
在《意见稿》中,继续明确了对动力蓄电池回收的要求,其中提及,新能源相关信息要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并指定不少于5家维保网点负责维修、更换和回收动力蓄电池,并定期向社会公示网点信息。
三是维保网点按“换一收一”方式,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回收,并在动力蓄电池移交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整车识别码和动力蓄电池编码重新匹配信息、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信息、去向信息。
对于在深圳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授权的法人销售企业,应按20元/千瓦时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蓄电池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