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不再延长对中国太阳能电池的贸易制裁措施

2018-09-03      1270 次浏览

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发布公告称,对中国太阳能电池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实施5年之后,会在9月3日(下周一)午夜正式到期。能源一号是从欧委会网站上获得上述重磅消息的。


欧委会在这份声明中指出,在考虑生产者、太阳能电池的使用者与进口者等多方需要之后,欧委会决定,这些措施的到期终止,符合整个欧盟的利益最大化。这一决定也考虑到了欧盟新的可再生能源目标。


2013年,由于部分当地制造商提出中国产品价格太低导致其不得不歇业停产,欧盟首次对中国光伏生产进口商采取了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那年起,中国出口到欧洲的光伏产品被征收最高达64.9%的税率。欧委会也曾宣布,中国输往欧盟的组件最低出口价为0.56欧元/瓦,此后据市场行情一度向下调整。


上述措施原定于2015年到期,但欧盟当地光伏生产企业要求继续实施该双反措施,因而促使欧委会对制裁措施进行延长,同时对最低限价发起了期中复审调查。在此期间,多家中国厂商(如中盛光电、昱辉阳光等)分别宣布退出最低价格承诺协议(下称“MIP”),不再从中国地区发货并输往欧洲,取而代之的是使用OEM产能或其他方式来运输光伏组件。


随后的2017年3月,这些措施继续被延长了18个月,而不是通常的5年。这对于中国厂商来说发出了一个利好信号。欧委会在2017年3月的制裁决定中表示,力求在太阳能电池的用户、进口商和欧盟生产商等众多利益之间找到平衡。欧委会还希望,“确保欧盟消费者能以接近世界市场水平的价格购买电池产品。”


在昨日(8月31日)的声明中,欧委会也强调,“与多个会员国进行协商后,委员会曾在去年决定将这一措施延长18个月,作为相互竞争利益之间的妥协。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措施将逐渐降低价格,从而使欧盟进口商品的价格与世界市场价格保持一致。欧委会还注意到,从目前的市场形势来看,没有理由继续延长原有的18个月制裁期。所以,驳回了欧盟相关行业关于措施到期再进行重审的请求。”


此前不久,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太阳能光伏产品分会向媒体证实,欧委会已正式拒绝欧盟光伏“双反”调查申请人EUProSun关于发起日落复审的申请,意味着欧盟对华光伏最低限价(MIP)和“双反”措施在9月3日到期后取消的可能性很大。


欧盟不再延长对华光伏措施这一举动,在部分人士看来也是国内各方持续努力的结果。商务部新闻办就曾在2017年1月的一份工作综述中指出,“(商务部)在双反上持续努力,通过对话磋商力保光伏产业出口市场。光伏产业代表未来能源产业的发展方向,也是近年来贸易摩擦的焦点。中国业界曾多次赴欧盟游说,推动欧洲议员、部分成员国政要和多个欧洲光伏行业组织致函欧委会,成功阻止部分欧洲申诉企业抬高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基准价格。”


就中国光伏厂商而言,欧盟不再延长对华电池双反措施的决定,将给企业带来极大利好。来自中国商务新闻网的消息称,放宽对中国进口太阳能产品实施的贸易保护措施将增加光伏产业的投资,预计2030年前将增加20%~30%的光伏装机量。


自2017年以来,欧洲当地的装机量已有所增长。根据IHSMarkit的数据,2017年欧洲太阳能新增并网装机容量为8.61吉瓦,同比增长28%,达到了五年来的最高水平。随着2018的进展,欧洲似乎已复苏,部分国家的住宅和商业部门对屋顶太阳能的需求强劲反弹。


IHSMarkit分析师VonAichberger预测,欧洲光伏需求将继续大幅增长,“太阳能装机量将从2017年的近9吉瓦,增至2018年的约11吉瓦。”据该研究机构提供的数据,2017年欧洲五大光伏市场分别是土耳其、德国、法国、荷兰和英国,新增容量的2/3安装,都集中在上述五个国家。而2018年的三个最大市场将是德国、土耳其和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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