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电池到底是其他垃圾还是有害垃圾,搞晕了广州两任市长!市长陈建华昨日上午出席垃圾分类公益环保微电影《习惯*爱》首映式后指出小小的情节“出入”,“电池是有害垃圾,不是其他垃圾,期望片子改正。”制片方称,按照广州现有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干电池属于其他垃圾,充电电池、纽扣电池列为有害垃圾。据南都记者了解,早在2009年,时任广州市长张广宁也搞错过这个问题。
微电影《习惯*爱》讲述了一个广州家庭的故事。丈夫的生活恶习引发了家庭战争,妻子的离开激发丈夫展开了一场蜕变。这个过程中,孩子成了爸爸“丢垃圾”的“指导老师”。
“垃圾分类的实践证明没有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参与是不可能实现的,力争今年底80%社区能够参与推广垃圾分类。”陈建华在首映式后仍然不忘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然后他话锋一转,“有个小小出入,电池不是其他垃圾,是有害垃圾,期望片子改过来。”原来微电影中有个情节,孩子在指导爸爸垃圾分类时,手拿一节1号电池称是“其他垃圾”。
《习惯*爱》制片方稍后解释称,微电影把一次性电池归为其他垃圾,是根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该指引依据的是2004年国家发布的废电池污染环境技术政策,低汞、无汞的一次性电池不鼓励进行集中回收。因此,目前广州只把充电电池、纽扣电池列为有害垃圾。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证实了这一说法。
其实,2009年4月,时任市长张广宁在荔湾区视察垃圾回收示范点时指示要做好废电池回收。时任广州市环卫局局长吕志毅解释,市民已经可将废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一起投放。“废电池不需要回收了吗?”张市长有点迷惑。
知名环保人士“巴索风云”建议有害垃圾标准从严。不管是哪种电池,政府都按照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从操作上讲,市民很难在丢垃圾之前去判断电池是一次性的还是充电电池,而且一次性干电池也不好烧,不好埋,不建议按照其他垃圾去处理。”“巴索风云”建议,将一次性干电池列入有害垃圾,政府出台回收处理补贴政策,吸引企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