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尽快建立回收利用新能源汽车电池体系

2018-08-30      1035 次浏览

“不用烧油和气,用电池作动力的新能源汽车大量上市,国家进行补贴后,广大市民积极购买,这是节能又环保的大好事,但是,废弃的电池怎么办?”8月28日,重庆市大足区政协委员胡志鹏谈及提交的《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迫在眉睫》社情民意时说,“就是希望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尽快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新能源汽车的废旧电池给环保带来新的危害,以防患于未然。”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对外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51.7万辆和50.7万辆,同比增长51.7%和53%;2017年分别为79.4万辆和77.7万辆,同比增长53.8%和53.3%。预计2018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增长将达到40%左右,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00万辆。而新能源车电池的使用寿命是5—8年,或者是行驶里程20万公里。第一批新能源车已经达到使用年限,大量报废电池将进入回收市场。据统计,2016年,国内实际进入拆解回收的动力电池不足1万吨,超过80%的报废电池仍然滞留在车企手上。据业界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累计报废量将达到12万—17万吨的规模。

因此,胡志鹏呼吁合理回收和再利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据了解,报废的动力电池由于制造工艺先进,即使报废以后仍然保持很高的安全性和电性能。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投运的上百辆电动公交车,运行3年之后,其电池又被用于风电和光伏储能。此外,新能源车废旧电池中含有钴、镍、锰等有价值能源材料,通过回收可再利用,能够节约51.3%的自然资源。尤其是钴资源,新能源汽车电池所需的钴占比达到70%以上,其需求量的95%依靠进口。据预测,2018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可达50亿元规模,到2020—2023年,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到136亿元—311亿元;由于我国还没有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专门立法,并且缺乏回收利用企业准入条件和管理办法,现有的一些动力电池回收作坊,发展模式粗放、技术工艺落后、环保意识薄弱,严重影响报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比如废旧电池回收行业无序竞争,回收过程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原材料紧缺加剧价格上涨等等。目前国内超过7成的旧电池流向了小作坊,市场急需监管。

为此,胡志鹏建议:首先加快制度设计。制定涵盖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运输、储存等环节的法律法规,对动力电池结构设计、连接方式、工艺技术、集成安装的标准化做系统梳理和规定,确保动力电池在拆解、检测环节的一致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积极引导行业相关企业参与标准制定。

建立动力电池编码制度及可追溯体系,保证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信息记录,比如增加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动力电池编码信息,在电池回收时,由回收企业上报管理机构,定时更新个人征信信息,以此杜绝车主私自拆卸电池并在市场上非法出售等行为;其次是健全管理体系。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构建规模化、高效化、可追溯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动力电池回收遵照有限梯级利用的原则,尽力回收动力电池的剩余价值,同时回收具有较高提取价值的元素,进而形成动力电池的闭环产业链、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及对环境的最低污染。可借鉴参考,宝马与邦普集团和宁德时代分别代表车企、动力电池回收方、动力电池生产商建立合作关系,宝马将回收的动力电池交给邦普,邦普进行拆解回收原材料,将得到的原材料交给宁德时代生产新动力电池,最后生产出的新动力电池再装回到宝马车里,整体形成一个闭环;再次是推动商业化发展。

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激励实施细则,建立明确的赏罚机制,对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按照电池套数、容量等方式进行前期补贴,税收优惠,保证回收企业的经济性和积极性。开展创新商业模式试点示范,对具有价值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推广。

同时拓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渠道,开展“互联网+动力电池回收”、O2O、APP、微信等多种形式的共享共用模式,充分挖掘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价值,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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