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电池需规模化产业化

2018-08-29      903 次浏览

一节一号干电池就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无法饮用,这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而随着电池在人们生活中的广泛使用,废旧电池造成的污染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青岛市政协委员亓蓉建议,废旧电池回收应该规模化、产业化。


亓蓉指出,目前人们对于废旧电池的污染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再就是废电池治理缺乏严格的法规约束机制,尽管我国曾在1995年10月就通过了《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但是执行情况还不是很乐观。2008年2月实施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将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弃物的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但此办法只是对电子废弃物的末端进行了管理,也没有从生产、销售、消费等环节上规定治理所应承担的义务。目前,专业的、能够批量处理废电池的企业凤毛麟角,因此收集的大量废电池只能采取堆放的办法。


对此,亓蓉建议应该建立政府、生产者、消费者责任分担制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治理税,对回收和处理环节给予补贴,并对回收、处理企业给予税收、资金、土地等方面支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扶持产业发展。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的废电池回收中心,形成对生产、收集、储存、处理以及再利用的全过程科学监控体系,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交纳一定的回收费用,或建立回收奖励制度,奖励市民回收电子产品,并对随意抛弃废电池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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