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信厅等8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实行方法》,提出:到2023年,在山东重点区域打造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聚集区,建设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的先进示范项目,公布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公司。
据了解,目前山东共有各类车企约28家,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量力已经超过22.6万辆,具备了从正负极材料、锂电池隔膜、电解液到电芯,再到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的相对完整的锂电产业链。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上升,预计2020年山东动力蓄电池退役量约为1.3GWh。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等公司已在全省设立了520个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回收范围覆盖全省。我国铁塔公司山东分公司已展开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根据上述《方法》,山东将加快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建设,全面核查省内520家电池回收网点情况,及时公布、更新符合规定的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名单。
支持国家锂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山东)牵头多家公司建立并推行统一行业标准和规范,在现有国家有关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
加快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体系试点建设和省内动力蓄电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全国监控平台系统,实现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信息的共享,并对全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进行追溯监管。加快完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运输、贮存等各环节物流体系的溯源信息采集和管理机制。
综合运用现有税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等多种政策措施,支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鼓励新能源汽车和动力蓄电池生产的龙头公司研究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押金制度。
加强废旧动力蓄电池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动力蓄电池生产商、动力蓄电池销售商、退役报废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公司、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加入山东省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协会,共同研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研究探索废蓄电池和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共享资源的方式,支持协会先行先试、开展有益试点。
建立多方面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合作机制,探索形成多样化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模式。建设全省统一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溯源平台大数据统计分析,追踪梯次利用的成效和再生利用的回收率。加快构建电池性能快速评估系统,实现电池回收分类判别及梯次利用场景匹配模式在再生利用领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