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行业:拆分上市新赛道

2022-12-29      348 次浏览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飞速发展让不少上市公司的新能源业务板块得以扩大。为做大做强新能源领域相关业务,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计划将该业务分拆上市。


九家公司的拆分跟进


2019年十二月十三日,我国证监会正式公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此后,已有多家公司官宣拟分拆电池相关业务上市。


2019年十二月三十日,天能股份公布通告称,分拆子公司天能电池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事项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受理通知。此外,公司拟募资35.9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绿色智能制造技改项目、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大容量高可靠性起动启停电池建设项目、大容量高可靠性起动启停电池建设项目、国家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天能股份是一家以电动轻型车绿色动力锂电池业务为主,集电动特种车绿色动力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汽车起动启停电池、储能电池、3C电池、备用电池等多品类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内绿色电池行业领先公司之一。


2020年二月二十日晚,紫江公司公布通告称,拟将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料)分拆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同时将启动紫江新材料战略投资者引进工作。


紫江新材料为紫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从事新能源电池功能性材料研发、制造和销售,经过十余年积累,形成了紫江铝塑膜专有技术,成为国内最早研发铝塑膜工艺并具备量产量力的公司。在动力锂电池市场,紫江铝塑膜成为软包动力锂电池公司铝塑膜国产化的重要选择,目前已有多家客户深入合作。


2020年三月十三日,厦门钨业公布有关分拆所属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公司拟在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将其分拆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厦钨新能源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涵盖钴酸锂、三元材料、前驱体、锰酸锂、磷酸铁锂、高镍材料、NCA等系列能源新材料产品。


2020年四月二十八日,江苏国泰公布通告称,公司拟分拆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瑞泰新能源)至创业板上市。


瑞泰新能源是江苏国泰化工新能源业务的统一持股管理平台,以华荣化工及超威新材料为业务平台开展日常经营。其子公司是国内锂电池电解液重要生产商之一。


氢能方面,2020年四月九日晚,东岳集团公布通告称,董事会已经议决批准,将重要从事生产及销售制氢能材料、制氢膜材料、包装材料及含氟聚合物纤维业务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山东东岳未来氢能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东岳氢能)分拆,并将东岳氢能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发行和上市,详细条款在稍后阶段确定;委聘相关专业人士向公司及东岳未来供应有关分拆建议的协助及意见;在分拆建议进行前,潜在投资者按将予协定的条款及条件对东岳未来进行潜在投资。


分拆建议假如得以落实,预期将可加快推进东岳氢能的业务发展,拓宽其融资渠道,提升其发展潜力、竞争力和行业地位。除了上面几家公司以外,下面公司也有分拆上市的打算:


早在2018年,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就已透露将电池业务上市的计划,他表示,比亚迪计划在2022年底前将旗下电池业务分拆上市。上市之前,比亚迪会将其汽车电池业务分拆为一家独立公司。


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对外销售,三月十三日,比亚迪官宣已成立了弗迪电池、弗迪动力、弗迪视觉、弗迪模具和弗迪科技等5家弗迪公司。其中,弗迪电池早在1998年就已成立,其前身是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于2019年五月五日注册完成。该公司在电池领域具备100%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量力,产品覆盖消费类3C电池、动力锂电池及储能电池、梯次利用等领域。


长城汽车动力锂电池事业部已从长城汽车体系中剥离,独立成为蜂巢能源。蜂巢能源总经理杨红新2019年向媒体透露,计划到2022年下半年申报科创板,第一轮融资正在按照计划开展,投资方来自于长城体系之外的各个领域,包括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基金以及纯商业化公司等。


横店东磁去年底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磁性材料、器件和新能源,如在培育中的业务若能符合分拆上市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审慎评判分拆上市的可能性。


美锦能源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也表示,公司正在研究商议分拆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市的相关事项,如有明确的分拆上市预案或计划,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披露。美锦能源称,飞驰汽车符合证监会2019年十二月十三日公布的《分拆上市规定》。


拆分规则和利弊


据了解,《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重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分拆条件,要求上市公司具备一定盈利能力,规范运作手段。分拆后母公司和子公司要符合独立性要求。二是要有独立流程。三是强化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就分拆是否符合相关机构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还要进行持续督导。


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几项条件,包括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3年、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等。该规定不仅适用于科创板,还将面向整个市场。


《分拆上市规定》出台之前,有关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的消息并不多,该规定出台后,公司分拆上市的动力有所增强,科创板、创业板成为分拆业务的重要目标板块。


科创板作为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股权融资的平台,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阵地,对短时间盈利能力较弱但又具备中长期上升潜力战略新兴行业的公司具有高度包容性,在长期融资保障等方面均有一定优势。科创板估值不仅较高,而且不受23倍发行市盈率的限制。


2019年一月三十日,证监会年初公布的《有关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行意见》第十五条明确提出,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有业内人士认为,分拆上市可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做大上市公司市值。分拆上市作为再融资手段,有利于消除公司盲目扩张带来的负面效应,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分拆出的子公司在业务领域上更专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及在新的领域做大做强。


不过分拆也有一些不利因素,如稀释原股东股权、引起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新增经营管理成本等。有专家表示,假如一个公司关于某一领域的前景和优势有着全面和准确的预测,考虑分拆上市可以让这一块业务脱颖而出,通过资本市场的魅力迅速发展壮大。


主营业务不是电池产业链的上市公司大多通过剥离、分拆、重组、转让等方式分拆非主营业务,虽然分拆上市会带来一定的利好,但决策时仍需谨慎,假如盈利能力较弱,分拆或许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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