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商贩农村销售假冒干电池被罚

2012-06-07      1211 次浏览

近日,成武县汶上集工商所查获一单流动商贩到农村兜售假冒名牌干电池的案件。据悉,执法人员已经依法将涉嫌仿冒电池全部查扣,而当事人也被依法处以1300元的经济处罚。
    事情发生在本月2日,成武县汶上集工商所接到举报,举报者称有一外地车辆在成武县汶上集镇环镇东路某日用百货门市内兜售某品牌的干电池,怀疑是假冒产品。执法人员随即去被举报的地点进行查证,执法人员拿车辆上的产品与店里同品牌的正品碱性电池进行对比,发现从外观上难以辨别真假,后来仔细对照了说明书,并核对了厂名、厂址及商标标识等信息后,最终确认查获的是仿冒商品,执法人员将涉嫌仿冒电池全部查扣,并依法对当事人徐某处以1300元的罚款。
    经执法人员询查,当事人徐某是江苏省兴化市人。由于看到了农村市场在手电筒、家用电器遥控器等商品上用的干电池方面有一定的需求,并认为农村人不懂分辨电池真假,便抱着侥幸心理驱车来到成武县境内兜售假冒电池,没想到刚到汶上集镇进行推销,就被查获。
    近年来,销售假冒电池的案件是越来越多,假冒电池不仅遍布于城市内的各种小摊小贩,甚至个别中大型超市也存在假冒电池现象。而如今,假冒电池已经向农村蔓延,情况确实令人担忧。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其事实现已构成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执法人员指出,假冒电池主要集中在品牌干电池以及手机锂电池,而这些电池因为质量差而没有充分的安全保障。作为普通消费者,不仅不能因为贪便宜去购买假冒伪劣电池,而且在发现类似情况的时候,要勇于举报,这样才能更好地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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