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能源汽车享有"六大政策和四大特权"

2022-11-25      712 次浏览

从陕西省汽车工业协会获悉:一季度,陕西省新能源汽车产销3.68万辆和3.6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8%和36%;陕西省商用车产销5.85万辆和5.7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4%和21%,增幅同比分别增加21个百分点和13个百分点。一季度受陕汽控股集团及西安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增长和零部件产品附加值提升利好,陕西省汽车工业总产值实现363亿元,同比增长10%。


一季度,陕西省汽车生产企业整体表现良好,陕汽控股集团产销增长显著,增幅明显好于行业平均水平,重卡民品市场销量突破3.6万辆,创历史最好水平,牵引车、自卸车、天然气车等产品增速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同时陕汽商用车中轻卡产品凭借海外市场拓展积累的品牌效应,订单需求旺盛,产销同比增长112%,实现出口5246辆,同比净增5000余辆。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营销思路,加大横向合作,在补贴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其生产的纯电动微型车销售1000辆,增长3倍以上。法士特集团转型发展使企业持续保持产销两旺,一方面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成果显著,为变速箱产销大幅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国际市场开拓步伐进一步加快,AT变速器批量出口香港和白俄罗斯。


下一步,陕西省将加快推进汽车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抓好西安比亚迪二期项目、西安吉利项目、陕汽商用车搬迁项目等一批重大汽车项目建设,力争提前投产达效。其中,陕汽商用车搬迁项目力争上半年建成投产,西安比亚迪二期30万辆项目力争年底建成投产。同时,陕西省加快西安比亚迪30G瓦时动力电池项目建设,确保6月一期5G瓦时投产,年底10G瓦时投产,破解西安比亚迪动力电池产能“瓶颈”。


西安新能源汽车享有“六大政策和四大特权”


根据《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后,将会享有六项财政补贴。


1.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船税。


2.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以享受的中央补贴为基数,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公交领域,巡游出租车领域,环卫用车、救护车和校车)的单车按1∶0.5给予地方补贴,非公共服务领域的单车按1∶0.3给予地方补贴。


3.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


4.对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


5.对具有西安户籍或持有西安市《居住证》、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补贴。


6.对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的充电设施,给予充(换)电设施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财政补贴。


同时,西安市政府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还推出了四大“特权”贴心加持!


1.鼓励在全市公共停车场、旅游景点、商场、物业等管理区域内设置开放式新能源汽车专用泊车位,优先对新能源车辆开放。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管辖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


2.允许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


3.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不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限制。


4.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给予通行便利,不受市区道路限时限行的交通管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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